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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行启动叶榭大居土地储备和配套、农民动迁安置房建设的建议

代表团:叶榭镇    提议人:徐浩    2022/3/7 22:36:29

一、案由

近年来,叶榭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并通过归并平移、上楼居住以及保留埭改造提升等方式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但叶榭大居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叶榭镇金家村、团结村共17个自然队,近4000人常住人口居住环境无法改善,对启动大居规划建设后动迁或者直接实施集中居住等愿望亦无法实现。规划叶榭大居区域内群众通过镇人大代表、大调研走访甚至信访等渠道,多次向区、镇两级政府反映,希望也能享受与镇内其他区域农民在居住等方面的同等“福利”,避免灯下黑。

二、案据

叶榭大型居住社区(以下简称叶榭大居)是本市第二批批准建设的保障房基地之一(2010年2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第二批选址规划》),于2012年1年完成《松江叶榭大型居住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范围东至轨道交通22号线,南至规划新艳公路,西至车亭公路,北至大叶公路,总面积约为2.49平方公里,规划建筑总面积232.11万平方米,规划公建配套建筑面积50.03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约6.1万人。目前,同批次规划的松江区其他3个大型居住社区都已开工建设,仅剩余叶榭大型居住社区迟迟未有启动计划。三、若干建议

为解决叶榭大居居民诉求,满足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进镇上楼空间要求,切实改善大居内因政策不明引发的基础设施筹码的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先行启动叶榭大居土地储备和配套建设。建议市级部门批准叶榭大居先行启动土地储备,开展动拆迁和动迁安置房建设,保持腾地进度与动迁居民安置需求相匹配,满足区域内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的诉求,避免产生动迁居民在外过渡周期长、过渡成本高等问题。同时先行推进市政公建配套建设,以达到日后市政公建配套与住宅同步交付,满足导入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二是尽快明确投资主体和市区两级保障房配比。前几年听说区政府专门行文报市大居办,由松江区作为投资主体进行开发,市大居办也作了专门回复。时至今日,政策是否需要改变需尽快明确,同时,从松江已开发的几个大居情况来看,市保障房大部分沦为租客集聚区,不仅资源大幅放空,且给居住地政府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建议是否可参照佘北大居模式,由区向市大居办回购,到时多余的市属保障房用于叶榭进镇上楼的居民房屋。

 

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