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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松江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继续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毓海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林根、任向阳、冯萍、杨云珠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徐惠勤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松江区2011年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沈日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金明法所作的《关于松江区2011年财政决算及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松江区2011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认为,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财政运行新情况新变化,区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国库单一制度改革,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和财政信息公开,规范财政资金运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审计部门坚持围绕中心,客观反映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较好体现了审计监督作用。会议要求,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对审计报告中的相关问题,区政府须在法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金贵所作的《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孙桂明所作的《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区检察院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查工作主题,切实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精神,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办案机制为重点,不断加大刑事检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重视矛盾纠纷疏导,着力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会议指出,刑事检察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监督机制仍在完善之中,加强刑事检察始终是检察工作的重要领域。必须要内强素质,外强机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检察干部素质和修养,善于发现诉、提出诉、纠正诉、化解诉、防范诉。必须要形成各方面支持协同的工作合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律监督工作环境。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建峰所作的《关于评议2012年上半年“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代表们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评议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会议要求,将代表评议的情况汇总以函告的形式送“一府两院”,供决策参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彭再德所作的《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季明所作的《关于对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提出,将有关审议意见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杨桂龙同志兼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新刚同志兼任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季劲松同志任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会议追认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许可对金永汉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议案》,决定许可检察机关对金永汉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会前,会议还听取了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军所作的关于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俞太尉,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军,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长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金贵,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水务局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各镇人大副主席、各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及工业区代表工作分管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及有关人员等列席会议。
(刘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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