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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2013-06-26

  6月25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林根主持会议,副主任冯萍、沈谦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接受刘毓海同志辞去松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上海市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7月29日下午—30日上午召开。会期二天。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政府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审议松江区人民法院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松江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2.补选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3.补选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其他。

  会议书面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我区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军,区人民法院院长张长青,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玉俊,各镇人大副主席、各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及工业区代表工作分管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