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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02-06

——2023年1月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松江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22年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高质量加快建设人民向往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2年,我院扎实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受理案件29658件,同比下降9.74%;审结案件29854件,同比下降6.35%;结收比100.66%,同比上升3.64%。法官人均结案数231.43件,人均工作量332.83,圆满完成执法办案任务。30项审判质效评估调研数据中,18项取得进步,5项保持平衡,其中二审改判发回率、延长审限未结率、执行完毕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受理刑事案件1161件1605人,审结1162件1667人,结收比100.09%。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2件,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盗窃、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犯罪案件284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有力彰显有腐必惩坚强决心。审结利用疫情非法牟利犯罪案件5件,其中依法审结一起全市法院首批集中宣判的涉疫网购诈骗案,对借“疫”敛财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48人,重刑率9.14%,对罪行较轻的501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判决2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注重刑事案件被害人权益保护,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8件,涉案金额520.59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73.68%,全力修复弥合社会关系。依法审结涉笑气非法经营犯罪案件,被央视财经等新闻传媒报道,一个案件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及健康宣传课。稳妥审结王某遗弃生父案,依法惩处违背中华民族传统孝道行为,获人民法院报等多家重要媒体刊载,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525件,审结20671件,结收比100.71%。审结离婚、继承、“三费”等家事案件1159件,柔性化解家庭纠纷。审结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房地产、道路交通等案件3881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各类商事合同案件3804件,维护契约精神和交易诚信。审结涉公司经营、破产、清算案件336件,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完善市场主体救济和退出机制。审结金融案件3005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妥审结“张某与容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入选上海法院首批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六大典型案例,案件审理情况经上海电视台报道,为市场主体处理涉疫合同纠纷明规则、稳预期。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引发的柳某与张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入选市委政法委选编的信访典型案例,实质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审结某村委会与上海船厂及松江分厂联营合同纠纷案,有效平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央企利益,生效判决确定的近四千万元付款义务得到主动履行,取得案件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妥善调处一起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案件,入选上海法院十大涉民生典型案例,充分彰显法治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价值导向。

(三)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切实兑现胜诉权益

受理执行案件7802件,执结7850件,结收比100.62%,执行到位金额7.69亿元。持续保持对“老赖”的惩戒态势,移送追究拒执罪2件2人,限制出境、离境2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810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6629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运用“执行和解+信用修复”机制,在共赢中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全年网络拍卖成交金额2.38亿元,上拍率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五,有效提升执行财产处置效率。执行信访率持续下降,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三。审结执裁案件257件,实现执行裁决权对执行实施权的监督制约。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8件,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涉民生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案件1172件,到位金额3425.85万元,彰显司法力度与温度。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活动,执行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52人,执行到位金额4152.29万元,有效挽回国家损失。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启用线上平台登记,向200余名集资参与人“云”发放执行款近千万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暨大要案推进专项活动,推进执行攻坚,坚决维护群众胜诉权益。与区税务局、石湖荡镇政府合力破解涉九凌公司地块执行难问题,顺利完成产权交割,并引导九凌公司自觉履行8900余万元的纳税申报义务,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二、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松江城市经济呈“V型”反弹,彰显逆环境下强大韧性和高成长性。我们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法治化发展环境。

(一)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

大上海保卫战期间,先后组织13批309人参与区定向招募志愿服务,另有219名干警下沉社区服务“疫”线,服务时长累计9208小时,参与人数、时长在全市法院均位居前列。司法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审判管理的实施意见》,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高效回应G60科创企业复工复产法治需求,走进临港松江科技园区开展“松法讲堂”5期。联合区人社局、司法局举办以“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为主题的法治讲座,为涉疫纠纷化解在源头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邀请,制作并发布七期“护航军创、松有说法”原创视频,梳理解读复工复产常见法律问题。积极参与区台办、台协松工委举办的“台商奋进G60”台资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及时回应法律热点难点。多项法律服务为松江率先复工复产、率先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的法治保障。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涉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质效评估数据持续向好,在全市法院专项考核中综合排名第四。其中,部分核心指标如一审重复开庭率同比下降55.44%,随机分案率、买卖合同纠纷普通程序案件执行期限内执结率持续保持高位,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精心打磨并在科创云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审判白皮书(2020—2022)》暨十大典型案例,获市、区两级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区委主要领导对审判白皮书作出批示肯定,激励全院干警进一步依法保障G60科创走廊“国之大者”。司法护航G60科创走廊有效发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作用,工作案例“护航G60创治共举,落地法治先试先行”入选上海法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十大工作案例。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22年7月1日起,知识产权案件调整为属地管辖,我院全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级,为松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区”,开启知识产权强区新征程贡献司法力量。成立由审判业务骨干组建的专项合议庭审理民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实现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全链条保护。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26件,刑事案件9件。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6+X”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高水平司法保护高质量创造,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与区文旅局的联动协作,加大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科技影都蓬勃发展。依法惩处攀附驰名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松江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协作保护机制作用,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衔接,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深入听取G60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将企业所急所想转化为法院实干实效,将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四)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着眼于长效常治,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快案件清结,审结3件涉王某等15名被告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处黑恶犯罪。积极整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防止“小黑小恶”坐大成势。抓好特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信类诈骗、养老诈骗等容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犯罪行为,守护民生安全底线。与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在“打财断血”、黑财清底、追赃挽损方面持续发力,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认真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通过访谈节目、宣传展板等方式与区融媒体中心、中小学校合作,增强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能力。选派12名优秀资深法官担任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院长受聘担任上外云间中学的法治副校长,推动中小学依法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向区委、区府、区人大、区政协报送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编写信息26期、专报12期。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社区自治、行业监管等隐患问题,发送司法建议13份,助力松江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坚持人民至上司法理念,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高品质诉讼服务,提升调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

(一)坚持便民利民,构建高品质诉讼服务

全面推行网上立案,推出批量案件网上立案操作手册,网上立案率92.44%,网上立案成功率64.6%,实现诉讼“掌上办”、服务“不打烊”。坚持立案登记制,不断提升立案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水平,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畅通跨域立案诉讼渠道,帮助当事人实现“异地打官司,家门口立案”。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平台功能,三大平台全年共接听电话各类咨询41152次,提供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服务16976次,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问累”“跑累”。组织干警学习专业手语,为听障当事人提供无障碍诉讼服务,让法治阳光照进无声角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5.68万元,对39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100.46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二)坚持守正创新,推进诉源治理显实效

大力弘扬“以和为贵”中华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深入基层、覆盖全区的法院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基层联系点的有效运转,指导各街镇、行业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7487起,委托委派调解成功案件1427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源头、在基层,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坎上。对381起调解成功的案件出具司法确认书,充分发挥司法对非诉解纷的保障作用。深化调诉双向对接无纸化流转工作机制,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诉源治理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松江诉源治理特色工作及优秀案例,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接受度、认可度和信任度。我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实践与制度深化获评为2022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立项项目,并被市高院作为优秀案例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

(三)坚持强基导向,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

立足“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拓宽司法服务半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护航乡村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文明建设。浦南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案前法律咨询、案中促成调解、案后释法答疑,为宅基地平移工程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佘山人民法庭在小昆山镇创新成立“山中竹”法官工作站,将司法资源下沉至村居楼组,就地化解矛盾、加强法治宣传、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车墩人民法庭编写发放普法宣传“口袋书”,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法律问题。泗泾人民法庭以“天使与天平”党建品牌建设为牵引,积极探索“政治建队、实践训队、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路径,将党建、队建和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取得良好的党建品牌效应,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四)坚持法润人心,建设法治宣传新矩阵

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打造法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生动作品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展现法治宣传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的使命担当。匠心打造“读读毒”“鉴诈宝典”“转给爸妈看”等专项栏目,帮助群众防范新型毒品、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持续在“曝光TA”栏目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度建设“松法案”“松法说”特色法宣品牌,将典型案例打造成有传播力、具引领性的法治宣传产品,多起案例被人民法院报、解放日报等媒体转载,阅读量逾百万人次。法院官微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文章、视频228篇,阅读量42.7万余人次,入选全国法院微信榜单前百名,在全市法院位居前列,被市高院评为“突出进步奖”。

四、系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造更高水平公平正义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指引,不折不扣完成上级法院分配的司改项目清单任务,以改革集成效应促进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一)科学明责,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取得新成效

健全完善民主化决策、组织化行权、平台式监督、全流程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科学发挥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共召开审委会13次,对16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讨论,对57件超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对9件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讨论决定再审,有效发挥审委会民主集中决策功能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681次,实现标的额超1000万元、审限超12个月案件全覆盖,通过集体智慧和有效监管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优化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院庭长办案3828件,实现大标的额案件全部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进一步凸显院庭长对重大案件的监督管理作用。严格追究审判质量瑕疵责任,上半年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对11件被二审改判发回案件追究法官办案质量瑕疵责任。在市高院的指导下,做好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工作,从本院和外区法院共遴选5名法官助理成为入额法官。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新选任审判团队负责人12名,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发挥好考核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二)精准施策,高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获得新进展

制定《关于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关于案件申请提级管辖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精准把握基层人民法院“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职能定位,对受理的2起新型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率先成功申请上一级法院提级管辖,推动提级管辖工作机制正式落地。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按照市高院要求,规范“四类案件”识别流程、分案要求、监督模式和考核机制,有效防控各类风险,推动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探索专业法官会议流程管理创新,通过清单化建立季报制度、立体化开展监管制度、重点化开展倒查制度,促进专业法官会议质量显著提升,采纳专业法官会议意见的案件改判发回率仅为6.4‰。我院专业法官会议改革案例作为具有特色亮点的制度经验被市高院司改专刊刊载。

(三)数字赋能,加快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实现新突破

坚持业务驱动、问题导向,实现全类型案件、全流程节点、全业务部门、全体法官“四个全覆盖”网上办案工作目标。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保障,新增互联网法庭50个,建成支持庭审记录改革法庭25个。发布当事人使用线上诉讼服务指南8篇,积极引导当事人广泛参与、乐于接受、逐步适应网上办案新模式。累计完成在线庭审13032场,在线庭审适用率53.08%,同比上升41.44个百分点。适用庭审记录改革方式开庭12487场,庭改适用率56.26%,同比上升44.41个百分点。大力推行电子送达,对18772件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电子送达,电子送达成功率86.34%。电子卷宗覆盖率100%,实现2022年新收案件100%电子档案单套制归档,全流程网上办案成效取得跨越式进步。我院在疫情期间服务保障网上办案经验做法获最高法院院长肯定批示。

五、坚决筑牢政治忠诚,锻造素质过硬法院铁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严格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政治要求,不断强化法院工作的政治生命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并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所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组首学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累计学习交流28次。自觉规范权力运行,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体研究事项46次248项。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区人大专项报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走进佘山法庭视察指导诉前调解工作,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区政协委员的日常沟通联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多次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新闻发布会、“十佳青年”评选、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零距离监督法院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38件,经检察建议后提起再审案件2件。主动加强外部监督,制定《特约监督员实施监督办法》,定期召开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并针对性加强改进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案件1053件,陪审员参审率100%,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21769篇,裁判文书上网率99.98%,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展庭审互联网直播294件,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三)坚持严的基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梳理《党组问题风险清单》6项,针对性制定《党组管党治党督查项目》6个。扎实开展中层干部述责述廉,督促中层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向基层延伸。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7次,抽查各类案件6925件,编发《审务督察情况通报》9期、《审务督察建议》4份。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有15个部门58名干警填报信息,实现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全覆盖。坚持严字当头,对2名违纪干警分别给予政务记过和记大过处分,对2名违反院规的干警予以诫勉谈话,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无禁区、零容忍。

(四)坚持“四化”方向,强化队伍建设

制定《关于加强储备人才建设的若干意见》《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提升法院人才工作和干部政治建设考察能级和水平。突出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评价,选任、调整部门主要负责人8人、提任中层副职年轻干部6人,优化干部梯队建设。加大对审判业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力度,首次评选审判业务能力突出的7名青年法官为审判业务骨干,其中4名法官入选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创新开展优秀青年干警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提振青年干警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精气神。评选首届“十佳青年”,发掘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法院事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松江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感谢!

回顾2022年,我院的工作还存在困难和不足:一是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精准服务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创新发展、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审判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彰显,有些司法服务举措落实还不够到位;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系统集成和举措落实成效有待进一步夯实,具有松江法院特色的亮眼成果培育上还不够有力;三是面对新情况新挑战,促进案件审判质效均衡向好和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作风、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改进加强,尤其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还要花更大气力。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法院职责使命,为松江全力打好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松江新城和松江枢纽“三张王牌”提供更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筑牢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院上下按照“五个牢牢把握”重要遵循,坚决落实市委、区委和市高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要求,坚持学深悟透做实,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凝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磅礴力量。

二是进一步聚焦主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政治能力和司法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稳中求进,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松江、法治松江。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级水平,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为松江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主动,落实好“五个中心”建设,持续创造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新奇迹,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三是进一步树牢理念,笃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健全完善解决群众诉讼急难愁盼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源头化解。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下更大功夫,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是进一步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锻造过硬队伍。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高院的指导下,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弘扬勇立潮头的创新精神,提振非同寻常的精神状态,展现唯实唯干的过硬担当,全力护航“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工作量:指运用司法大数据技术,根据审理时间、开庭次数、裁判文书篇幅等要素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测算,确定其权重系数,再将审结案件数引入权重系数换算即形成工作量,从而实现对法官审理不同类型案件办案业绩的合理评价。

2.“三费”:指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纠纷。

3.司法确认:指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调解协议裁定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调解协议裁定驳回申请。

4.全流程网上办案:指立案、庭审、接待、执行等诉讼行为均在网上进行,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诉讼材料、音视频等均以数据形式在网上存储并可在线查阅,从而实现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全流程网上闭环办理,办案记录和各项数据全覆盖、可查询、可追溯、可实时监控,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在线参与诉讼的便捷。

5.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指对经各方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和适用司法确认程序审查的民、商事案件,运用区块链存证、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全程录音录像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记录,来替代传统庭审笔录的改革。

6.电子卷宗单套制改革:指以电子卷宗归档为核心,即把电子档案作为唯一保存、管理和使用的档案,把确有必要的原始证据作为电子档案的附件,书记员仅在电子卷宗平台上调整、补充、修改归档目录及电子材料,承办法官仅在电子卷宗平台上审核归档材料齐全有效,档案部门仅在电子卷宗平台上接收电子档案的归档方式改革。

7.专业法官会议:指由具备相应审判资历和业务专长的法官组成的、主要讨论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平台,为独任法官、合议庭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依法依规进行审判管理和监督。

8.司法责任制:是指案件的审理结果由审理该案件的法官依法独立作出裁判,即“让审理者裁判”。在此基础上,法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即“由裁判者负责”。

9.随机自动分案:指案件立案后,按照一定的随机分案规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由电脑随机、自动、直接将案件分配给承办法官。

10.提级管辖: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如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的,或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或与本市其他基层法院之间近三年裁判生效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的,或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11.“三个规定”:指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附件2:

有关案例说明

 

1.全市首批集中宣判的四起涉疫刑事案件之一的网购诈骗案:2022年4月中旬,被告人沈某通过互联网短视频平台发布有蔬菜、肉、蛋等生活物资出售的虚假消息,骗得被告人田某某等6人钱款共计3332元。沈某收到上述钱款后,将钱款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我院对被告人沈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该案系本轮疫情以来全市首批集中宣判的四起涉疫刑事案件之一。

2.张某与容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0年3月,原告张某向被告容某承租了松江区某商铺,约定租期至2022年5月31日。2022年3月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商铺无法正常开门营业,张某决定关门停业。在与房东容某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诉至本院,请求判令容某退还房屋押金12500元及疫情防控期间租金9000余元。我院受理后,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被告当庭返还原告押金、租金合计15000元后,原告撤诉。该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六大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3.被告人王某遗弃生身父亲案:2021年6月开始,被告人王某搬至与其父亲被害人王某某同住,其明知王某某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需长年服药,且年老体弱、腿脚不便出行需拐杖辅助。同年9月17日左右,王某某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无法独立下床,生活难以自理,但王某不顾其父亲身体健康状况,未带父亲王某某就医,亦未对父亲进行基本生活照料,同年9月23日左右王某某死亡。同年9月23日至28日,王某在发现王某某已死亡的情况下未及时处理后事,致尸体高度腐败。9月28日,邻居闻到异味报警,王某被抓获到案。我院经审理后,以遗弃罪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4.某村委会与上海船厂及松江分厂联营合同纠纷案:1995年,上海船厂与某村委会合资联营设立上海船厂松江分厂。2018年,某镇政府与上海船厂及松江分厂签订《企业关闭清拆补偿协议书》,并支付各项补偿款合计1亿余元。某村委会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解除《合资联营合同书》,上海船厂及松江分厂共同返还土地补偿款3627余万元。本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联营合同,上海船厂返还补偿款3627余万元。经二审维持原判后生效,上海船厂主动履行了款项返还义务。

5.程某某诉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2020年7月,14岁的在校初中生程某瞒着父母下载了一款网络直播平台APP。半年时间内,他通过微信在该平台上累计支付21万余元用于购买虚拟币并打赏主播。程某父母认为,其作为程某的监护人对程某登陆该网络平台并购买虚拟币的行为不知情、不同意,且事后未予追认,故将某网络公司诉至我院,要求返还全部打赏金额。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被告某网络公司返还全部打赏金额。该案获2021年度上海法院十大涉民生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