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4
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2:00,在区办公中心(园中路1号)8号楼101会议室,召开上海市松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一、会议建议议程
1. 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 听取和审议松江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和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 审议决定关于召开区五届人大十次会议的时间和建议议程;
5. 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6. 书面审议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松江区镇级财政管理和监督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关于松江区高端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关于松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民生活富裕情况的专项监督调研报告;
7. 其他。
二、出席对象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列席对象
1.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2.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副主任,调研员;
3.部分市、区人大代表;
4.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5.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
会议重要,请准时出席。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注:
1.请与会同志务必自行佩戴好口罩,用后的口罩勿随意丢弃,请按科学方式处理;会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
2.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佩戴国徽,着浅色长袖衬衫、深色长裤,女士着夏正装;
3.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收到通知后即通过松江人大APP反馈确认出席情况,如需请假应递交书面请假单;
4. “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等法定列席对象应提前2天书面反馈参会情况;
5. 各街镇人大和其他列席单位书面反馈参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