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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9-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全国十一五期间综合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0%。为此,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所在,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对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目标,针对工业能源消耗规模不断扩大,供求矛盾压力日益加大的情况,采取了“工业项目评估”等多项措施,尤其在全市率先实施工业项目评估,特别对能耗作为一项重要的量化指标,严格控制高能耗企业的导入,有效地控制了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2007年上半年度全区工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达到19.8%,为完成全年计划目标奠定了基础,有望实现年初制定的综合能耗下降4%的计划目标,同时也为“十一五”期末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20%的目标打下扎实基础。2007年上半年全区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5111吨,与2006年同期持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739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5%
——工业节能状况。认真执行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采取“引逼结合”的方法,加大淘汰劣势企业力度。先后对上海沪江铁合金厂、上海金泉山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等能耗大户,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采取停产歇业措施。按照《上海市四个特种行业企业基本生产达标条件》的规定,针对“铸、锻、热、镀”重点能耗行业企业,开展基本生产条件达标评审制度。对本区符合条件的18家特种行业企业予以达标认证。把握节能降耗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活动,发挥节能示范企业作用。如:达丰电脑、比亚迪、建华管桩等14家支柱、优势企业自愿提出并实施企业节能改造计划,累计投入资金1807万元,预计年降低能耗6798.89吨标准煤。
——建筑、商贸、旅游等产业节能状况。自《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出台以来,我区共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告知性备案手续75项,建筑面积624.85万平方米。强化新型墙体材料的革新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规定,大力推进墙体材料的革新,2006年研制和推广砂加气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为建设工程零零线以下基础部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创造了条件。区属生产粘土砖的企业从原先的8家减为现在的6家。注重服务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分析,我区饭店业能耗处于全市平均水平,即每百元营业收入的能耗费用在68元,按消耗的电、煤、水、气、油全部折算成标准煤算,我区饭店每万元营业额消耗的标准煤的实物量在0.4吨左右。
——交通节能状况。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更新老旧公交车辆。由区政府贴息融资9000多万元购买了200辆公交新车日前投入运营,一改以往本区公交车破旧、废气排放严重的面貌,200辆公交新车全部达到国内汽车尾气排放最高标准,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同时,优化调整了公交线网,切实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并宣传引导多使用公共交通,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
——总体的减排状况。三年来,我区累计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达到40.66亿元,平均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这些投入主要用于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随着松江东北部污水处理厂和南部的泖港、叶榭两个污水处理厂的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已形成了东、南、西、北、中五大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36.1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了6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了82%,污水设施利用率达到了90%,大大削减了COD排放量。污水处理能力覆盖全区604平方公里。与此同时,我区加快建设了与五大污水处理系统相配套的污水收集系统,以每年超过100公里的建设速度推进,污水收集能力得到了较大规模的提高,各大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较2004年增加了1.6倍。目前全区污水管网达到600公里,其中收集管网达到了430公里,为全区开展污水纳管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保护了黄浦江水源地,保持了水源水质的基本稳定。
——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工作状况。通过多层面、多角度的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在广大市民中初步形成了节能减排的舆论氛围。同时结合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强化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节能减排责任意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我区始终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足。虽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企业已经逐步形成了“节能减排”的理念。但“节能减排”的意识离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作为节能主导的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节能主体的企业相对缺乏节能减排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特别有的企业存在着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的现象,忽视资源和环境建设。有的企业仍然习惯于上高耗能项目、单纯扩大生产规模,不注重设备、工艺和产品能耗,缺乏节能降耗意识。
(二)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还尚未形成。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在节能工作中缺乏有效协调管理机制。主要表现在资源节约监管能力建设滞后;节能减排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节能监测、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急待改进。
(三)节能减排统计制度、评价标准和体系不够健全。目前,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运用行政的手段较多,但运用市场的手段还比较少,这与“十一五”节能工作的艰巨任务和对约束性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的要求不相适应,故急需要加快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健全节能标准体系、节能减排考核体系,以利于新形势下节能减排工作的扎实而有效地开展。
(四)对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技术的支撑体系尚不完备。从我区现状来看,节能降耗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存有相当差距。如: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有待强化,支持节能降耗的财税政策、资金扶持政策、价格政策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对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广和使用节能、节电技术、设备和产品等方面政府的支持引导力度还不够。
(五)节能减排效益不高,污染物治理系统不够完善。一是雨污分流工作进展缓慢。如:东北部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水量已经达到7万吨/日,最高时达到810万吨/日,基本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但实际该区域截污纳管率并不高。二是污水厂污泥未得到有效处置。目前我区运行的4个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达150余吨,基本以简易堆放为主。污泥的处置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区减排工作的完成质量。
三、完善节能减排工作的几点对策
根据本区“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到2010年,全区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6.3%(控制在12082吨),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2686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为此,按照“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目标,在节能减排工作上,要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必须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抓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十七大提出的“三个转变”的目标,要进一步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把淘汰、改造和新建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项目能耗审核;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实施市十大节能工程;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完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能耗水平及节能目标的现状,强化对现有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要采取各种措施,对于虽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能耗高的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有计划地淘汰和替换高耗能的设备、工艺和产品。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效益行业和企业,执行严格的产品能耗标准,促使企业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能耗标准的企业加大淘汰力度,促使其退出市场。
——要完善项目评估制度,把好新增项目节能降耗准入关。要进一步完善工业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单位能耗约束指标,推行能耗审评,对新增生产能力要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从源头上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水平。要探索“松江区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办法”,把商贸、旅游、宾馆等大型工程项目纳入到评估范畴,进而逐步扩展涵盖对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评估,改变长期以来因缺乏刚性约束而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忽视节能的状况。
——要加快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节能标准参照体系,整理出各行各业的单位能耗技术指标,指导用能审核,实施能耗“一票否决制”。
(二)抓监管,强化重点行业节能。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高科技低能耗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推动企业完善节能工作责任制度,开展能源审计,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降低能耗,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抓紧对工业能耗大户的节能管理和服务。对年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要组织开展能源审核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分年度能耗下降目标和实施计划;对年能耗在2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要签订节能责任书。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四节一综合”工作,加大企业节能降耗力度,形成节约资源、能源的良好氛围。
——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及耗能器具的经济激励机制,制定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和标识。凡新建项目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朝向、通风采光等节能因素,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对各类办公楼、商场、宾馆等重点公共建筑加大改造力度,率先在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建筑进行试点改造,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
——要落实燃料效率和油品质量标准;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和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立智能交通系统;鼓励购买和使用替代燃料车,对大排量汽车实行更严格的环保限制;通过公交体制改革,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各项措施。
——要推广“绿色服务”理念,加快推进商贸、旅游节能工作。改造原有的空调、供热、公共照明等节能系统,有条件的企业要推广电梯能源能量回馈装置、溢水回收再利用系统等技术。组织开展以节水、节电为主题的行业专项活动,通过节能降耗攻关活动、节水“啄木鸟”活动,不断提高商贸、旅游业节能降耗水平。
(三)抓科技,注重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要求,要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水平,促进能源与经济、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要以贯彻执行市发改委、市经委等部门有关实施“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通知精神为契机,推动我区技术节能工作的开展。在认真完成“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调查的前提下,制定“十大节能工程”总体方案和分年度推进计划,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重点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给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工程。鼓励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能等绿色能源的消费。
——要抓住国家能源政策调整带来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开拓节能产品市场,培育我区节能装备产业的发展。加大对“光伏电子”、“蓝宝光电”等为代表的生产高科技节能技术产品企业的支持力度。
——要加强与市节能服务中心、市节能协会等相关机构的联系合作,创新节能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扶持和培育节能服务公司(ESCO)参与我区企业的节能工作,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四)抓引导,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尽快编制《松江区节约能源专项规划》,以明确全区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目标体系、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确保高效利用资源能源。
——要进一步完善工业、商贸旅游业、建筑等节能指标逐级分解工作,明确各级职责,统一分行业能耗指标统计口径,确保节能降耗取得实际成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节能管理机构,真正履行职责、承担起管理责任;企业要建立专门负责能源使用的管理机构;积极利用能源差别定价政策,以价格杠杆调节,对于能耗大户严格执行惩罚性价格,以逼迫其自行退出市场。
——要尽快建设能源供给、物资利用、信息共享等配套设施集成系统,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为企业提供节能、节水、废弃物减量、材料再生和再利用、能源的梯级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五)抓整治,提高节能环保水平。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要结合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的推进,以规范排污行为为重点,继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工程建设以及供水管网改造等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程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加强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加快启动小昆山水厂建设;全面推进供水管网改造。
——认真实施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按照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创建环保生态村为抓手,在水源保护区内积极探索农民中心村和分散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途径,推动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的治理。通过规模化畜禽场治理、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利用等综合措施,实现农药化肥的持续减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推进黄浦江两岸涵养林带的建设,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继续推进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推进“万河整治行动”;加强航运环境保护的管理。以提高监管效能为重点,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继续完善现有在线监控系统,建立并运行重点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平台,不断加强应用信息手段管理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六)抓管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的要求,必须要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区、镇二级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要根据《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将节能减排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园区党政机关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各镇、街道、园区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建立专项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节能减排推进计划,确保全区总体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要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严肃查处节能减排考核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节能减排考核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问责制,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各项工作。
——要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的技术培训,实行能源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倡导节约型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监督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
 
 
 
节能减排课题组

二〇〇七年

责任编辑: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