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5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各民族群众为主体,通过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综合举措,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性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进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党和国家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立足国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理论方针和各项工作制度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委将松江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调研课题,于今年7月成立专题调研组,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先后走访了区民宗办和泗泾、岳阳等街镇,了解工作开展情况;走访区少数民族联合会、华东政法大学,听取对创建工作建言献策;赴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实地学习考察和交流。通过收集资料,走访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将有关情况梳理形成了以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松江区民族工作情况
松江区是一个少数民族散居地,呈杂居状态,少数民族同胞大多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陆续来松生活工作。截至2020年9月,我区共有少数民族49950人,其中户籍人口9176人,涉及55个民族成分,其中人口最多的民族依次为朝鲜族(7248)、回族(5942)、土家族(5821)、满族(4881)、苗族(4821)。流动人口占比较大(80%),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和个体从业者,且城区少数民族就业及生活水平好于农村、浦北好于浦南。近年来,松江少数民族人口增速较快,来松少数民族占比较高,但人员分布不均,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状态。
我区现有少数民族团体1个,即松江区少数民族联合会,成立于1983年(时称:松江县少数民族联络组),第五届联合会于去年3月改选,拥有班子成员10人。下设10个民族联街镇分会,1个创业者联谊会,1个民族之家,另有少数民族中青年工作部正在筹建中。
(二)松江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
我区自1996年开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每三年一轮。在近年的创建中,区民族特色工作获得2016年上海市“创新特色示范项目”,岳阳街道被上海市推荐为2020年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共有28人次荣获市、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民宗办制定了2019—2021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本轮的创建工作有以下几个特色:
一是工作重点突出。采取“以点带面、拓展辐射”的方法,制定“三圈创建”规划,即:以松江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核心圈”,以松江区、大学城校区联创联建为“地域圈”,以G60科创走廊九地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为“外围圈”。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圈”模式,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大团结、大融合。
二是创新盘活资源。按照市民宗局“两点一面、三级联动”(街镇、学校两个重点,以社区为基本面,市、区、街镇三级)的民族工作架构,以民族团结进步联创联建活动为平台,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主动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精准帮扶少数民族毕业生创业就业。今年6月,7个街镇与大学城7所高校进行联创联建签约,成立了“松江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建立了5个“松江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实习就业基地”,联创联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致力扶贫帮困。通过市民宗局、市民族联、区财政局、区红十字会等多种渠道筹措帮困资金,积极推动区各宗教团体同区民族联结对共建,致力于少数民族困难同胞的帮扶工作。每年定期开展“春季帮困”和“秋季助学”两项活动,受助对象覆盖全区17个街镇。积极整合区民族联志愿者队伍、西林禅寺志愿者队伍和区天主教爱国会义工队伍等资源,同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建立结对关系,切实为他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少数民族同胞赠送防疫物资,及时助力123家拉面馆复工复市,协调减免租金3户。
二、宁波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益经验
宁波市以实施“石榴籽工程”共建共享、交流交融、互帮互助“三大行动计划”为主抓手,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形成分类指导、分级教育、运作规范的示范创建体系,全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前已有7个基层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一是推进“四微”建设,即“发展微组织、开辟微窗口、建立微热线、打造微平台”,使少数民族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有发展。二是构筑“五位一体”协同机制,即在家庭成长、学校提质、企业体验、农村实践、社区服务中,破解“融入难、教育难、成长难”,关爱少数民族下一代健康成长。三是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标准化运作,提炼出台全国首个民族工作地方标准《城市民族工作服务指南》,破解城市民族工作开展不均衡、效果不平衡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目前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新形势下的创建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宣传指导不够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各级党委机关和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仅靠一个部门、一个团体是不够的。当前基层党委和群团组织,有的对中央民族工作重大部署和创建要求还领会不深,习惯用抓社会稳定工作的一般方法抓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有的对民族工作过分敏感,不愿“碰”;有的把“民族工作”简单认为是“宗教工作”,对创建政策、创建内容和创建要求都不知晓。政府有关部门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民族文化宣传手段不多,利用户外和室内有效空间建设宣传阵地不够活,主题活动和现场宣教效果不够好。
(二)交流交融平台搭建不够
仅通过一般性的活动来增进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之间的交流,缺乏各民族交流交往的广泛性、深入性、规律性。对不同层次少数民族同胞的现实需求了解不够深刻,应对举措还不够务实,尤其在就业创业、精神文明需求、致富技能培训、沟通交流上,成效不够明显。在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上,还缺实招硬招。
(三)社会团体作用发挥不够
本届民族联合会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但对照党和政府“桥梁、助手”作用,对照社团《章程》职责规定,班子成员的履职素质还有待提高。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尚在物资捐助层面,没有很好地处理“扶贫与扶智、授鱼与授渔”关系,需要长远性谋划。队伍中骨干人选少、独当一面的少,后备力量青黄不接的现象较为突出。目前,社会团体仍缺乏办公和活动场地。
四、工作建议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就是积极落实国家民族工作民族理论和经济计划的过程,就是凝心聚力、集结各民族人民能量的过程,也是推进地区繁荣昌盛的过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思想认识站位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要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真正形成“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
积极健全民族工作组织架构,落实责任。一是构筑“全域化”格局,由“部门负责”向“齐抓共管”转变。在区、街镇、居(村)三级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由职能部门、17个街镇组成的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搭建“1+17+N”少数民族社团组织网络体系。二是探索“精准化”建设,由“碎片管理”向“精准服务”转变。在区级层面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下设若干个街镇分会,并在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设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小组,下设流动少数民族联系点,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发挥平台作用,营造联创联建氛围
一是依托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强九城市民宗系统的沟通对接,推动G60科创走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工作,积极谋划实习就业基地、对口扶贫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等定向扶持孵化基地。
二是发挥地校联创联建平台作用。切实发挥“一个中心、五个基地”作用,推动7个街镇加强与共建大学沟通联系,服务少数民族毕业生创业就业,少数民族学生校外实习和就业辅导等,进一步完善细化创建措施,推动地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是用好社区资源,探索“党建+治理”新模式。以物业协作协商、民族志愿服务队反哺等工作打造社区亮点品牌,形成资源共享、议事共商、和谐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增加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区民族团结促进会建立后,在团体自身建设、扶贫帮困、推动文化交流等方面都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撑。此外,在帮助少数民族就业、创业工作中,搭建品牌工作室,更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全区层面还需建设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展示馆”或“民族团结进步之家”,社会团体也需要一定的办公和活动场地。建议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在经费保障上给予足够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