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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集中执法检查

2012-09-04

 

830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林根、冯萍率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在区政府副区长杨峥的陪同下,赴永丰街道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集中执法检查,并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冯萍副主任主持会议。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上海飞航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和上海纳格西斯商标有限公司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区总工会、永丰街道分别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代表们认为,《条例》实施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努力下,我区的职代会建制率明显提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建制率分别达到100%83.5%,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代会制度规范运作取得明显进步。同时,对于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代表们建议,一是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制度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职代会的建制率。
 
王林根副主任指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对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指出,在执行《条例》上还存在认识偏差、发展不平衡、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他强调,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有序;三要扩大培训范围,提高职工民主意识;四要发挥各方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杨峥副区长表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将以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要在形成共识上下功夫,克服贯彻实施《条例》怕难、怕烦的畏难情绪;要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强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操作的工作格局;要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加强分类指导,稳固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为松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支持。
 
区府办、总工会、国资委、人保局、教育局、卫生局、松江工业区和永丰街道的主要领导,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一同参加执法检查。
 
 
(薛 勇)

 

责任编辑: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