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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石湖荡镇区属国资系统房屋管理力度的建议

代表团:石湖荡镇    提议人:蔡洪辉    2021/4/18 18:27:47

  石湖荡镇共有区属国资系统的各房屋208间,建筑面积15528平方米。其中:东区集镇33间、1320平方米,产权为区供销社所有;西区集镇175间、14208平方米,产权分别为区商业站、粮管所、供销社、手工业社所有。
  过去多年来,由于这些国资单位长期未对留存本镇的房屋进行有效维修和养护,这类房屋都已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具体包括屋面漏水损坏、外立面脱落、给排水系统老化锈蚀、墙体破败暴露等等,
  2012年,经我镇与区供销联社协商,区供销联社已同意出资维修东区集镇的33间破损房屋。但西区集镇的175间、14208平方米房屋的维修问题如何解决仍未有明确的说法,据目前初步测算,对西区集镇此类房屋的维修需经费350万元左右。这些房屋已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仅影响了集镇的环境面貌,同时也对居住其中的人员形成人身威胁。
  建议:区政府协调相关区属单位尽快落实此类房屋的维修事宜,并明确相关工作的权责和沟通联络机制,确保此类房屋的维修管理工作能够合理安排、有序衔接。
 

  主办单位办理情况
  区国资委下属企业商发公司位于石湖荡镇的陈旧房屋修缮一事,经过近两年磋商,已落实修缮方案,明确由我镇负责具体实施,该公司已将一部分修缮费用划拨给我镇。
  对于商发公司在石湖荡镇境内已出售但未进行物业移交的房屋,区国资委建议实施属地化管理,由该公司按现行政策,一次性支付维修基金给我镇。我镇将积极与区国资委及其下属商发公司协商,争取早日落实维修基金,确保房屋得到及时维修维护。
  此外,我镇还将根据石湖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推进落实情况,斟酌推进国资委下属企业在我镇相关资产的合作开发或征用、回购等事宜。

                         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