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团:岳阳街道 提议人:柴亚华 2021/4/18 18:27:47
2017年,区委区府将全面推进58个旧街坊整体改造工作,计划改造涉及房屋1112幢,改造总面积约254万平方米,将惠及居民3.5万户,实现全区范围内老旧住宅小区全覆盖,这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对于民生工作的重视。本次旧街坊改造,岳阳地区涉及29个,改造面积达到178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4万户,投入资金达到8.8亿,改造完成后岳阳街道将呈现一种精致复古的民国风格。然而,目前岳阳老旧小区存在以下问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较低、服务水平较低,部分小区维修基金严重匮乏,维修养护存在困难等等,这些可能会影响旧街坊改造后的持续效果。
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应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一方面,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的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组,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较高品牌美誉度的公司,引导小规模物业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探索物业管理的增值服务和多元化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建立与实际相符合的物业收费调整机制,做到调价“有法可依”,设立物业企业最低保障险,明细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做到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价格相对应,不短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
二是引导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履职能力。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落实小区重要事项,引导业主通过业委会和业主代表会议等渠道依法有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业主的权利义务意识。增强居民购买物业服务的意识,对少数无正当理由不缴纳物业费、协调不成的,要引导物业公司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追缴。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恶意拖欠物业费、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经司法程序后仍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采取约束措施。积极探索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与运作方式,保障维修资金安全使用和保值增值。及时公开维修资金支出情况,杜绝短期重复使用、重复分摊等情况,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办单位办理情况
2015年,《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出台,为我区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为新形势下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一、我局将继续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能升能降、能进能出的监管机制和约谈、警告、处罚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诚信信息披露制度,认真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记分工作,落实好四级检查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行业满意度。
二、在2015年3月1日起物业服务收费全面放开,政府取消指导价的背景下,我们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原则,引导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协商困难的,鼓励双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最终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推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
三、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居住领域信用信息管理,依托本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业主(使用人)居住信用管理制度,将住宅小区内拒不续筹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建设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并录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明确失信行为的惩处措施。
四、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各相关主体工作职责的若干意见》,街镇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应切实承担起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属地主体责任。着力推进街镇、居(村)委两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实体化运转,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完善各项考核机制,重点解决网格化和综合执法进小区。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合理布局,规范参与物业管理事务,推动业主自我管理。
五、街镇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及行政主管部门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市民文明居住意识,使我区居民进一步加深对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住宅小区社区共治能力,争取早日形成与松江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相适应、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新模式。
以上答复不知是否满意,我们将积极听取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