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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21-04-18

——2020年9月14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倪 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两年多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央督导组下沉松江督导和“回头看”期间,对我院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现就我院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作专题汇报,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54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件54人。对另1件3人刑事生效判决未认定涉恶的犯罪案件,依法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

  从案件性质来看,共认定涉黑涉恶案件8件57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件3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件12人。

  从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抢劫、诬告陷害、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等犯罪;从所涉领域来看,主要集中于建筑工程领域、动拆迁领域、二手车交易市场领域,以及“套路贷”、暴力讨债和黄赌毒案件中。从行为方式上看,行为人多次使用暴力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特征明显。

  从已判决情况来看,法院判决认定涉黑涉恶案件7件34人,均采纳了我院定性意见,其余案件尚未宣判。在已判案件中,判处十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8人;判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5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7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4人。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部署落实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8年来,先后召开党组会及检委会9次、全院干警大会5次、领导小组会议30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抓好专项斗争谋划推进。注重配齐配强办案力量,选配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市级优秀公诉人、资深检察官及助理共23人组成涉黑涉恶案件专办组,并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前往江苏常熟检法系统学习专项斗争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先后研究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开展“六清行动”工作方案》等,统一思想、部署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研究制定《关于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专业化办理的规定》《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加强线索管理。建立扫黑除恶台账制度,从工作部署、案件办理、深挖彻查、综合治理、信息宣传五方面设立台账,确保分类合理、内容齐全、整理规范。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的沟通,主动向市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凝聚共识、破解难题。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工作合力的若干意见》,并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进行会签,确保公检法三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二)强化办案攻坚,精准高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一是关口前移,做细做实提前介入工作。进一步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职能,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力求在侦查前期夯实证据基础,减少检察环节退回补充侦查,高质、高效推进案件办理。2018年以来共计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8次,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证据的收集、固定等提出意见和建议220余条。如佘山拆迁案案发后,我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查阅案件材料百余册,参加案件讨论6次。针对涉案公职人员调查措施的采取及相关强制措施衔接等问题,与区监察委进行充分协商。目前该案共追捕漏犯10人,起诉38人,其中韩某某等8人依法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查办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精准发力,推动案件优质高效办理。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审查起诉环节案件办理。针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国各地流动冻结、封闭管理等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远程讯问,协调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制作笔录,降低疫情对办案的影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精准认定犯罪事实、精准认定案件性质、精准认定量刑情节、精准适用法律,为案件最后判决打好基础;在案件办结之后及时开展“回头看”,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进行质量评查。从已判案件来看,在主要犯罪事实认定和案件定性方面检法的诉和判一致,诉判一致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是周密准备,确保庭审实现三个效果。将庭审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战场,强化舆情监测与风险防控,注重检法及检律沟通,详细制定庭审预案,精心准备出庭公诉意见书,重点强化指控证明犯罪、揭露社会危害性、提出定罪量刑意见、开展庭审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3次就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安保问题与区法院会商,共同预判风险,制定预案,确保庭审安全和秩序。在施某某等22人强迫交易案中,针对其中18名被告人均不认罪的情况,在庭前全面归纳控辩焦点,不断优化出庭预案;在庭审过程中充分运用讯问策略,严密指控逻辑,逐一反驳不认罪被告人的辩解,并在法庭辩论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出庭公诉效果良好。

  (三)强化法律监督,巩固扩大扫黑除恶斗争成果

  一是加强线索核查排摸,持续深挖彻查黑恶犯罪。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梳理小组,自查涉黑涉恶举报线索16件,并对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且有3节以上犯罪事实的黑恶势力惯常性犯罪案件进行专门梳理,重点关注是否属于黑恶势力范围、有无漏罪及“保护伞”情况。紧扣黑恶势力犯罪频发、易发领域,会同区公安分局对近年来的相关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现未予刑事处罚的犯罪事实,经侦查取证及审查后,均依法提起公诉。

  二是提升诉讼监督质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加强对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有无遗漏犯罪事实的监督力度,共计追捕追诉漏犯19人。如在办理闫某某等人涉黑案中,会同区公安分局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梳理,先后以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7个罪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共25人,追捕漏犯8人。加强对侦查取证规范化的监督,就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8次,进一步固强证据证明力。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正副检察长就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进一步阐明检察机关意见。对卢某等人“套路贷”一案量刑畸轻、判决未认定恶势力犯罪等问题,与区法院进行会商,并制发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后区法院再审改判,认定该案3名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并从重处罚。

  三是强化监督审查力度,协同推进打伞断财工作。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两个必问”,必问是否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必问案件背后有无“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协同推进。积极开展巡监谈话教育,鼓励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并根据职能管辖向相关部门移送。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监督力度,紧盯涉案财产是否查清挖尽,查封、扣押、冻结是否到位,引导区公安分局尽早查明权属关系,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强化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与区法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对已生效案件全部执行立案,合力促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四)强化源头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一是紧盯问题多发领域,联合开展专项打击。对黑恶势力犯罪易发、频发的相关罪名案件,联合公安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第一时间将苗头性黑恶势力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如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套路贷”较为多发的情况,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套路贷”案件衔接配合机制》,全面深化协作,增强打击实效,2018年以来共起诉“套路贷”案件11件39人。针对黑恶势力常滋生于“黄赌毒”犯罪的情况,联合区公安分局加大查处力度,2018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类案590件1238人,办理审查起诉类案594件1202人,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乱象整治。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动拆迁、工程建设、信息网络、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结合办案深入查找综合治理、行业乱象等方面的问题,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堵塞管理漏洞。如针对涉黄涉毒类案件多发于酒店的情况,会同区公安分局对本区酒店登记入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向相关单位制发了一批检察建议,并加强后续跟踪督促,所制发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并已落实整改。

  三是大力推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揭露黑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凝聚社会正能量。2018年以来,以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上法制课等形式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13次,在“两微一端”发布相关推送59次。将农村地区赌博治理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主动对接街镇综治办、司法所和派出所,组织反赌博专题法制讲座5场,听众范围覆盖20个村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村居民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2018年以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个别干警对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还存在不足;二是在深挖彻查方面,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在源头防范方面,通过检察建议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是三年为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今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形势下松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全面落实“六清”行动部署,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加快推进“六清”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加强办案攻坚,坚持“清到底、清干净”,确保在9月底前对尚未办结的案件尽量提起公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防止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出现漏人、漏罪、漏事、漏证;认真准备,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工作。全面落实“一案一治理”要求,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及时促进堵漏建制,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二是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常治机制。围绕依法严惩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出台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围绕铲除土壤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线索管理、排查和移送机制,结合办案加强对农村及城郊区域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围绕人民满意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专业与群众相结合,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窗口平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保护民利。

  三是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筑牢常态化斗争工作基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对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激发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进一步促进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的行动自觉,全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筑牢工作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与支持。我院将以此为契机,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平安松江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