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报总第一三二期(五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二期)

2020年上半年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04-19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2020年上半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建设大局,持续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助力疫情防控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检察担当,全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区域经济社会秩序。

  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严格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6件8人、起诉5件6人,办理了谢某哄抬口罩价格案、满某某以出售口罩名义实施诈骗案、陈某等人非法经营“新冠病毒抗体试剂”案、杨某某拒不配合高速道口防疫检查强行冲卡的妨害公务案等,形成有力震慑,维护防疫秩序。其中,谢某哄抬口罩价格案系疫情期间本市首例因哄抬价格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公安部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

  参与构筑联防联控严密防线。慎终如始抓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风险排查、出入管理、消毒防护、信息报送等各项措施,确保日常工作办案有效运转。坚决服从党委政府安排部署,配合协助做好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累计参与机场、道口、村居、社区等一线防控志愿服务520余人次,协助开展境外归国人员筛查、返沪人员排摸、隔离人员服务等工作。

  高效开展刑事执行检察。高度重视协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结合监管场所封闭等实际情况,进行视频巡察280余次,派出干警7批19人次参与派驻看守所同步封闭检察。同步加强“高墙外”刑罚执行监督,主动对接司法行政机关,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滞留重点地区、返沪隔离等情况,推动加大管控力度,防止发生涉疫再犯罪等问题。

  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少捕慎诉”原则,持续开展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人员依法决定不批捕4人、不起诉20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适用缓刑,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贯彻《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精神,主动排摸社区矫正在册对象中的企业人员,对涉复工复产外出申请及时跟进监督,在坚持依法、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保障社区矫正企业人员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外出的实际需求。主动走访区工商联,就加强疫情期间企业法律服务召开联席会议,编发《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综录》,全力支持企业提振发展信心。

  二、紧扣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松江整体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主动参与城市治理,全力为松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不放过、不凑数”,继续优质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对施某某等22名通过“软暴力”手段实施强迫交易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进一步强化办案力度和法律监督效果,对已经提起公诉尚未开庭或判决的4件2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夯实证据。加大深挖彻查工作力度,对“佘山动迁专案”中涉嫌恶势力犯罪的吴某追捕到案并提起公诉。研究制定本院《“六清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实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和“案件清结”。

  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上半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3人、提起公诉1113人,同比分别下降16.44%和3.05%。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103人;依法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嫌疑人306人;加大对黄赌毒等损害社会道德风尚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组织卖淫、容留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制造毒品等犯罪嫌疑人186人,办理了刘某等8人特大贩卖毒品案件。坚决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对149名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重视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涉众型金融犯罪15件29人。加强金融领域新业态、新问题研究,依法办理了贾某某等人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抓好“三号检察建议”落实,注重案件依法办理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区委战略布局,将“服务保障G60科创走廊建设”作为“一院一品”项目和院重点工作内容,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严惩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依法对3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科创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对上海超硅公司原高管符某涉嫌职务侵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作出批捕决定,切实保护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及时预判企业“云”办公、“云”签约面临的潜在风险,向本区各企业制发《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商业秘密保护建议书》,并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搭建空中讲堂,3.4万人次观看检察官围绕商业秘密保护、注册商标保护等线上直播授课。

  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完善与监察委员会衔接机制,强化提前介入、线索移送处置、退补等工作,促使监察办案和检察办案衔接更加顺畅高效。审查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佘山动迁专案”犯罪嫌疑人沈某某提起公诉;以受贿罪对奉贤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顾某提起公诉。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成功办理本市首例成年人猥亵未成年人强制医疗案。完善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机制,推动公安机关建立少年警务制度,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场所使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一起妻子持刀捅伤丈夫致死案,对该家庭6岁儿童开展综合救助,联合外地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转移该儿童监护权,并帮助其解决跨省入学问题。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进一步深化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工作,新增7名法治副校长;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疫情期间云课堂普法教育,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提升检察便民服务质效。妥善处理群众来访105批203人次,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不打折扣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含网络、电话)294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体现了“小信件”中承载的民生“大情怀”。加强12309检察在线服务,推进电子卷宗、异地阅卷工作,制作电子卷宗3594册,接待律师阅卷(含异地阅卷)351次,把“不接触的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三、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按照最高检“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逮捕全面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侦查取证引导工作,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全面优化“案-件比”。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对28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60名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98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9人,均被办案单位采纳。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对8名不构成犯罪和185名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经过启动追捕和追诉程序,使65名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刑事追责;对办案中发现的外省市和本市部分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以及执法不规范等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1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4件案件提出抗诉或提请上级院抗诉。

  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9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充分发挥刑民线索共享机制效能,就虚假诉讼刑事案件涉及的2份生效民事判决向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有力推动执行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法院执行过程中采取限制消费令不规范问题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依托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就单位公章及合同文书的保管使用问题向某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因时因案拓宽工作方式,积极开展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落实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回头看”专项工作要求,对区法院2018年以来的500余件相关案件开展专项评查。

  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主动排摸涉及三大攻坚战领域的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案件,深入挖掘法院在裁执中、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与执法中的问题,目前已向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主动走访了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以及闵行法院行政审判点等相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努力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共同推进区内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减少经过行政复议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数,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目前已成功化解1件公安行政处罚复议案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排摸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余起,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推动诉前磋商7件。重点围绕疫情期间防护物资管理使用、公共卫生安全等群众关注重点,主动开展涉疫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梳理筛选有价值的线索10余条。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建立线上沟通会商机制,形成“涉疫防护物资行政处罚案件”专门台账,全程跟踪相关案件办理,严防损害公共利益风险点。发挥好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作用,继续推进佘山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建设。

  四、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过硬本领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制定本院“四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双周政治学习,充分依托“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等线上平台,坚持不懈抓好干警思想政治学习。结合“五四”主题和“弘扬抗疫精神,争做创优先锋”党员系列教育安排,举办青年检察干警抗疫座谈会和松江区援鄂医疗队事迹访谈会,提升干警爱国、为民、奉献意识。开展“红色检行者”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能力素质建设。锚定“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目标,聚焦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内部学习,用好“检答网”等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制定我院《关于上海检察机关业务竞赛参赛选手培训方案》,进一步谋划细化年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检察官带教、案例实训等活动计划,推动干警多途径提升业务素质能力。与区法院开展全市法检系统首次互派干部交流活动,拓宽青年干警视野,丰富成长经历,推动检法两院更高水平良性互动。

  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疫情防控特殊期间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坚决做到听从指挥、令行禁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研究制定《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推动形成管党治党责任“闭环”。就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疫情防控监督、2019年相关重点案件及案管通报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检务督察4次,及时通报情况,促进整改落实。

  五、强化内外监督,不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

  完善检察权配置和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优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针对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适用等带来的新情况,加强廉政风险研究,改进监督方法和措施,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加强案件流程监管,对589件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4份,召开讲评会2次,提升案件流程监管质效。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常规抽查505件案件,重点评查不捕、不诉、诉判不一等案件11件,专项评查二次退补案件33件,评查出7件优质案件和4件瑕疵案件。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填报工作,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应填尽填,坚决杜绝违反检察办案纪律现象发生。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两会”期间派员列席人大代表分组讨论会,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建议情况,专题研究落实措施。4月份,向区人大汇报今年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2020年检察工作要点,听取指导意见。落实《关于重要司法文件、法律文书向区人大报备的实施办法》,主动报备重要检察建议2份。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等4人次,零距离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实施《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细则》,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出庭公诉等59人次,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对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先后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主题开放活动2次,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信息1492件,公开案件法律文书827件。加大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上发表宣传稿件255篇,策划拍摄法制新闻及电视专题片20部。

  上半年,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标市委对松江发展的总体要求,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服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的检察举措还要持续向新向实;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还需进一步转变;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还需持续发力;检察官专业素养与新时代更高要求仍有差距,培养业务尖子、优化人才梯队力度仍需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部署,持续健全科学化办案机制、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突出专业化能力建设,狠抓落实、善作善成,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更加自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松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稳进”,全力护航松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精准对接复工复产复市的法治需求,细化深化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的各项服务举措,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以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推动长效长治,坚决打赢收官之战。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结合公益诉讼履职助力生态松江建设,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惩治力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官释法说理,全力以赴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是深化“落实”,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优化办案机制,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侦查监督与审判监督,切实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学习培训、贯彻执行民法典,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加强“等”外探索,积极、稳妥办理城市安全、金融秩序、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安全、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持续跟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的工作路径。

  三是持续“提升”,对标新时代更高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积极创建“红色检行者”党建品牌,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案-件比”质量评价体系为核心,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辅助,不断优化办案流程监管,健全司法办案、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高度关注检察权运行廉政风险点,落实好“三个规定”填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以上报告,请予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