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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总第一三一期(五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一期)

2020-08-25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3月11日下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东,副主任杨飞云、任向阳、钱秋萍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由钱秋萍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沈全云所作的《关于〈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荚振坤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建峰所作的《关于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黄宝荣所作的《关于松江区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黄水平所作的《关于松江区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杨剑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局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决定免去邢铁军的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局长职务,决定接受龙婉丽、邢铁军辞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会议还审议决定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于宁,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戚玉箐,区人民法院院长荚振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峰,常委会有关委室副主任、调研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区政府部分委办局负责人列席相关议程。

关于《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
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2020年3月11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沈全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就《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八次全会、五届区委八次全会和区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立足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围绕区委“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在依法监督上有新进展,在深化改革举措上有新亮点,在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实践上有新成效,为新时代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0月2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主任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建议议题。期间收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群众、政府工作部门、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街镇层面提交的议题共77项,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方面。在汇总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五届区委八次全会、区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20年工作任务和要求,在先后与区委办、区府办沟通对接,充分征求各委、室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工作要点初稿。今年3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提出了修改要求。会后,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报区委书记专题会审议。3月4日,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讨论,并与“一府两院”沟通后,上报区委常委会作汇报,最终形成工作要点(草案)。

  三、总体框架

  根据中央、市委、市人大和区委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工作要点总体结构框架分为正文、附件和附表三个部分。

  (一)正文。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监督任免,改革举措、制度完善、代表作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分类表述。

  (二)附件。分别是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对监督工作事项按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讨论和通报,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视察,专项调研,上下联动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六个方面进行分项表述。

  (三)附表。分别是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表和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表。按照月份、内容、责任部门和联系单位进行分类,以表格形式列出开展监督、培训和代表工作等计划。

  四、主要内容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对照年初区委全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区人大工作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形成常委会会议议题13项,会前听取区政府通报3项,主任会议议题13项,执法检查3项(其中2项市区联动),专项视察8项,集中视察1次,专项调研8项,其他上下联动10项,讨论决定和听取重大事项报告14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内容: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一是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对口帮扶等专项工作监督,组织“G60科创走廊人才公寓”建设等专项工作视察,进行G60科创走廊建设与属地高校有机融合等专题调研。二是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专项工作监督,开展西部污水厂改扩建、天马垃圾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和建筑垃圾终端处置中心建设等专项工作视察,进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浦南地区卫生人力资源情况等专题调研。三是围绕城乡治理现代化。进行“城市大脑”建设等专项工作监督,开展新型智能犯罪防控等专题调研,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四是行使法定选举任免权。

  (二)落实改革举措,推动人大制度完善。一是推动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措施。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使用工作。二是深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三是依法执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听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听取沪苏湖铁路松江段建设和松江枢纽总体规划及周边路网规划编制、“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情况报告。四是推进长三角G60九城市人大工作协同。落实“关于建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共建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五是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启动区政府、镇人大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查工作。

  (三)强化制度执行,增强依法履职实效。一是提高监督工作质效。今年将安排稳岗就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等工作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依法有序推进对区监察委监督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全面梳理区人大工作制度,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进行补充完善,修订人事任免、依法监督、预算审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制定落实“两个重大”的具体办法。三是加强上下联动互动。认真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产业兴旺等市区联动专项监督。持续深化专委会、工作委员会与街道人大工委、镇人大的沟通互动,并就产业经济倍增、科技影都规划展示馆建设运营等开展联合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推动监督工作做深做实。

  (四)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一是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二是深入推进“三联系”制度。有效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加强专委会、工作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深化代表联系社区机制。三是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健全常委会重点督办、各委室协调推进的督办机制,推动办理内容、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守牢初心使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根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区委的工作要求,研究落实加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二是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进一步加强各委室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街镇人大工作指导和交流。三是注重提升工作质效。按照“尽责、勤奋、开拓、团结、廉洁”的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人大制度宣传,深化对“松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特色和品牌研究运用,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年3月11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八次全会、五届区委八次全会和区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立足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围绕区委“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在依法监督上有新进展,在深化改革举措上有新亮点,在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实践上有新成效,为新时代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1.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人文松江三年行动计划”、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与更新利用、第二轮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对台对口交流等专项工作监督,开展“G60科创走廊人才公寓”建设专项工作视察,进行部分招商园区运营管理及增收节支情况、G60科创走廊建设与属地高校有机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产业兴旺等专题调研,全力助推松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2.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动迁安置房建设、河道整治、浦南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稳岗就业、农村综合帮扶等专项工作监督,开展西部污水厂改扩建、天马垃圾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和建筑垃圾终端处置中心建设、中心医院通过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升级后建设、学生校园用餐食品安全、职业教育、侨务阵地建设等专项工作视察,进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浦南地区卫生人力资源情况、困难农户综合帮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等专题调研,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推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

  3.围绕城乡治理现代化。进行法院商事审判、检察院扫黑除恶、“七五”普法、“城市大脑”建设等专项工作监督,开展新型智能犯罪防控、民族团结创建等专题调研。强化法律巡视功效,紧扣法律规定明确检查重点,更多运用暗察暗访、随机抽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扩点工作,结合松江实际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4.行使法定选举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选举任免,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依法组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人事选举任免程序,细化选举任免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提前发送人事事项审议资料,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权;进一步规范被选举任命人员在投票表决前与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制度,组织安排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等,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积极探索任后监督形式内容,确保依法为民履职,服务松江发展大局。

  二、落实改革举措,推动人大制度完善

  1.推动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预算支出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强化财政预算决算监督,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算追加及财力情况等报告。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加强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监管,强化预算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切实强化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切实将拓展改革制度措施更好转化为治理的效能。深化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深化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及其五年规划要求,坚持“全口径、全覆盖、全方位”的原则,听取和审议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政府突出报告重点,提高报告质量,逐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增进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3.依法执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本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制定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健全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听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对财政预算决算、预算调整、审计及其整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和调整方案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相关报告。做好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常委会报告的相关工作,对“十四五”规划编制、沪苏湖铁路松江段建设和松江枢纽总体规划及周边路网规划编制,以及“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和农业农村规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编制情况履行向人大报告制度,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知情知政,促进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4.推进长三角G60九城市人大工作协同。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要求,落实“关于建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共建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加强长三角G60九城市人大协同合作。发扬勇于探索、勇于担当的精神,注重多领域务实合作,支持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开展专业工作联系,探索完善工作协作体制机制,为助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5.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贯彻执行法律制度规定,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专家专业优势,加大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健全完善区监察委、法院和检察院重要监察建议、司法文件以及法律文书报备机制。专题听取和审议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在深化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有效运用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启动区政府、镇人大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查工作,做实做细区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三、强化制度执行,增强依法履职实效

  1.提高监督工作质效。依法履行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职权,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制度执行、法律实施角度确定专项监督议题,明确监督重点,充分运用专题审议、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就稳岗就业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建立常态化询问工作机制,提高监督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等制度规定,深化前期调查研究,保障会中充分审议发言,进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等专题审议工作满意度测评,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根据有关工作要求,依法有序推进对区监察委监督工作。

  2.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有关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规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全面梳理区人大工作制度,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进行补充完善,修订人事任免、依法监督、预算审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制定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以制度建设推动完善工作机制。

  3.加强上下联动互动。积极争取市人大指导和支持,深化工作互联互动,认真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产业兴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促进就业情况等上下联动专项监督,协助做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执法检查,以及“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智慧公安相关专题调研,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让立法更接地气,形成推动工作整体合力。持续深化专委会、工作委员会与街道人大工委、镇人大的沟通互动,与街道联合进行产业经济倍增、科技影都规划展示馆建设运营、荣乐中路沿线部分小区及门店积水点改造、G60科创云廊和“柴火空间”双创基地建设、9号线九亭公交枢纽站及社会化停车场建设等调研和视察,开展区镇联动执法检查,推动监督工作做深做实。

  四、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1.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制定实施代表履职培训计划,积极搭建区、镇人大代表培训平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班、政情区情、台海形势等专题培训和重点工作情况通报等,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强对代表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代表集中视察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

  2.深入推进“三联系”制度。有效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坚持定期走访联系代表,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加强专委会、工作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更多参与人大常委会会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深化代表参与工作广度和深度。完善代表联系社区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丰富人大代表居(村)联系接待点功能,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反映和解决。组织代表集中进社区活动,扩大听取意见的覆盖面,反映群众诉求,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持续推进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增强履职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3.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规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等制度,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指导,注重对内容的审核把关,促进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深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重点督办、各委室协调推进的督办体系,围绕代表反映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回头看”、专题督办、专项视察等工作,推动办理内容、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守牢初心使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根据市委、市人大和区委的工作要求,研究落实加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理论武装指导实践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分工调整,进一步加强各委室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法律顾问、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的专业特长,善用外脑、善用智库,为依法监督提供专业意见建议,进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街镇人大工作指导和交流,逐步健全区和街镇人大工作联系机制,坚持街镇人大季度工作例会,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丰富街镇人大工作实践。

  3.注重提升工作质效。按照“尽责、勤奋、开拓、团结、廉洁”的工作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善作善成,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工作,更多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生动讲好人大故事,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推动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对“松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研究和运用,着力打造松江人大工作的品牌和特色。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建设,锤炼人大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着力打造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切实发挥人大宪法法律赋予的工作机关和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作用。

 

附件:1.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附件1: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围绕区委“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在依法监督上有新进展,在深化改革举措上有新亮点,在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实践上有新成效,为新时代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贡献智慧和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9项)

  (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议题(13项)

  1.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的专项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松江区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4.听取和评议松江区人民政府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评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6.听取和审议松江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7.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关于松江区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议松江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0.听取和审议松江区“稳岗就业”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11.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2.听取2020年度松江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13.听取和审议松江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

  (二)常委会会前通报(共3项)

  1.听取松江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与更新利用推进情况的通报;

  2.听取松江区高质量推进“人文松江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通报;

  3.听取松江区“城市大脑”建设推进情况的通报。

  (三)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议题(13项)

  1.听取松江区新冠肺炎防控阶段性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

  2.确定2020年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3.听取松江区关于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

  4.听取松江区对台对口交流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

  5.听取松江区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情况的专题报告;

  6.听取松江区居民区河道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题报告;

  7.听取松江浦南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专题报告;

  8.听取松江区202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财政预算追加及财力情况的报告;

  9.听取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

  10.听取松江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题报告;

  11.听取松江区第二轮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的专题报告;

  12.听取松江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13.听取松江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二、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

  1.对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区联动);

  2.对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对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区联动)。

  三、组织视察(9项)

  1.视察松江区食品安全精准智能化监管新模式:校园网——全球眼系统;

  2.视察松江区中心医院通过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升级后建设情况;

  3.视察松江区侨务阵地建设情况;

  4.视察松江区天马垃圾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建筑垃圾终端处置中心工程建设情况;

  5.视察松江区西部污水厂改扩建工程推进情况;

  6.视察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7.视察松江区职业教育工作情况;

  8.视察松江区“G60科创走廊人才公寓”建设情况;

  9.组织开展区五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

  四、开展专项调研(8项)

  1.关于松江区部分招商园区运营管理及增收节支情况的专题调研;

  2.关于松江区新型智能犯罪防控工作的专题调研;

  3.关于松江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和专业性提升的专题调研;

  4.关于松江区困难农户综合帮扶工作的专题调研;

  5.关于松江浦南地区卫生人力资源情况的专题调研;

  6.关于G60科创走廊建设与属地高校有机融合的专题调研;

  7.关于加快推进松江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专题调研;

  8.关于松江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专题调研。

  五、其他上下联动的相关工作(10项)

  (一)市、区人大联动工作(4项)

  1.关于本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产业兴旺情况的专项监督;

  2.关于本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情况的专项监督;

  3.关于本区促进就业情况的专项监督;

  4.“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智慧公安相关专题调研。

  (二)区、街道人大工委联动工作(6项)

  1.视察“科创中山、乐居家园”五大行动计划之产业经济倍增推进情况;

  2.视察“平安方松”之方松智能安防社区2.0版建设推进情况;

  3.视察科技影都规划展示馆建设运营情况;

  4.视察“精品街区”荣乐中路沿线部分小区及门店积水点改造情况;

  5.视察松江G60科创云廊、中山“柴火空间”双创基地;

  6.视察地铁9号线九亭公交枢纽站及社会化停车场建设情况。

  六、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执行法律制度规定,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专家专业优势,加大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健全完善区监察委、法院和检察院重要监察建议、司法文件以及法律文书报备机制。专题听取和审议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深化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有效运用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启动区政府、镇人大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审查工作,做实做细区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附件2: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讨论决定
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办发〔2017〕10号、沪委〔2017〕22号和松委〔2018〕127号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决定权,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促进松江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2项)

  1.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2.听取和审议松江区2020年财政运行分析或预算调整报告,审查批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二、听取重大事项报告(9项)

  1.听取关于松江区2019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方案的报告;

  2.听取关于松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通报;

  3.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松江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6.听取2020年松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上半年执行情况和计划调整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松江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8.听取“沪苏湖”铁路松江段建设和松江枢纽总体规划及周边路网规划编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9.听取和审议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事项(3项)

  1.听取《松江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编制情况的专题报告;

  2.听取松江区“十四五”农业农村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题报告;

  3.听取松江区“十四五”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题报告。

  因工作需要,区政府临时提出的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可以适时提请常委会讨论。

区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1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荚振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商事审判是人民法院解决经济纠纷、调节经济运行、保障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司法活动。近年来,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主动将商事审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现就我院2017年以来的商事审判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审议。

  一、2017年以来商事审判工作主要情况

  (一)全面履行商事审判职责,积极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我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2,408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12.1%。其中,2017年受理3,472件、2018年受理4,377件、2019年受理4,559件,案件年均增长率14.6%,高于全院案件年均增长率。审结12,006件,同期结案率96.8%,结案标的总金额83.12亿元。商事法官年均结案238件、年均工作量390,均高于全院法官年均水平。

  ——依法审理商事合同纠纷,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坚持各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非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认定合同效力。坚持鼓励交易原则,审慎适用合同无效、撤销、解除制度,强化对守约者诚信行为的保护。共审结商事买卖、加工承揽、服务等商事合同纠纷案件7,022件,其中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许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审理涉公司纠纷,保护投资安全,激发创业动力。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加强对商事领域新型产权和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共审结股东资格确认、股东知情权、公司盈余分配等纠纷案件354件。充分尊重公司自治,依法审慎介入公司内部纠纷,共审结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增资减资、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等纠纷案件383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尽可能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对我区对接进博会重大项目“虹桥自贸城”的投资人慎用股权查封措施,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促成双方调解结案。

  ——依法审理金融类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切实发挥金融审判作用,促进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共审结金融借款案件606件、保险纠纷案件459件、票据纠纷案件71件,标的金额13.33亿元。严格按照民间借贷利率保护限额规定,规制小额贷款公司等商事主体的高息借贷行为,依法遏制高利贷和过度投机倾向,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61件,标的金额16.89亿元。妥善审理股权融资、保理合同、让与担保等新类型纠纷案件,尊重商事交易习惯,不轻易否定合同效力,促进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中王某诉上海中汇金玖三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纠纷案,入选“上海法院年度精品案例”。审慎对待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活动,对一起虚构买卖关系获取保理款的合同依法认定无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套路贷”等犯罪活动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共移送105件,积极参与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并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审理企业破产纠纷,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丧失经营价值的企业尽快从市场退出,共审结破产纠纷案件146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的积极功能,认真甄别具有拯救价值的困境企业,努力实现各方共赢和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涉案标的金额超10亿元的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富淘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纠纷案,经过数年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企业经营得以继续。开展“执行转破产”工作,发挥破产制度在促进“僵尸企业”出清、化解执行积案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受理执转破案件75件。标的金额达2亿多元、涉及执行积案814件的红楼戴斯宾馆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现正在办理中。

  (二)深化商事审判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质效水平

  我院立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推进商事审判领域各项改革,切实提升商事审判质效。

  ——加强商事审判组织建设。按照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以原民事审判第二庭为基础,于2018年6月成立商事审判庭,更加突出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商事审判庭现有入额法官22人、法官助理12人、书记员8人。按照新型办案团队的改革要求,组建以入额法官为主导的6个审判团队,并确定其中1个为破产案件审判团队、1个为涉外商事案件审判团队,实现审判力量扁平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管理。

  ——优化商事审判机制流程。根据“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原则,强化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对于案情简单、标的金额较小的简单商事案件,由内设的速裁组直接审理,共审结简单商事案件5,800余件,平均审理天数27.8天。大力推进破产审判方式改革,在全市率先采用“二轮竞聘”方式产生破产案件管理人,在振兴铝业等三家公司破产案件中探索实行“关联企业实质性合并破产”,为优质高效审理破产案件贡献“松江经验”。

  ——落实商事审判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加大差错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共有2名法官因办案差错,在案件质量考核中受到追责,做到“由裁判者负责”。同时,院庭长依法依规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强化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商事案件立案后实行电脑随机自动分案,减少分案阶段的人为影响因素。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审理提供咨询意见,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6次,讨论案件45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共有9起商事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完善商事审判服务举措。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和补交材料,做到让当事人“少跑路”。加强网上立案,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网上平台”等途径共办理网上立案1,100余件,在部分案件中实现当事人“不跑路”。积极推进跨域立案,完成涉及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省的跨域立案6件,方便群众异地诉讼。推动商事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聘请区律工委、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等单位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共化解商事纠纷800多起。制定“服务保障G60科创走廊建设十项举措”,在“大调研”期间走访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了解和回应科创企业司法需求。深入各街镇、园区,面向企业开展涉及合同法、公司法等内容的讲座和培训,提升企业风险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

  (三)加强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依法履职能力

  我院按照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八个本领”的总要求,结合商事审判实际,加强队伍“四化”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依法履职能力。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向邹碧华、李庆军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商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养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以党的科学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商事审判中得到全面贯彻。

  ——突出业务能力建设。定期举办商事审判业务培训、专题研讨、视频培训,根据商事审判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金融、财务知识培训,提升商事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说理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实际解决纠纷能力。通过“一对一老青结对”等方式,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实现商事审判经验有效传承,一名青年法官获评“上海法院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和上海法院系统一等功。商事审判调研得到加强,三年来共有5篇论文在全国和省市级获奖,3篇案例入选国家级案例库,承担1项上海高院课题并获优秀奖。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连续两年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纪律作风巩固年”,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清廉形象。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干警履职保障,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干警实际困难。

  二、今后工作目标和主要举措

  我院商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在审判理念上,没有完全把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准确地贯彻到商事审判实践中;在体制机制上,金融、破产等领域的专业化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审判制度、机制需要通过深化司法改革加以完善;在队伍建设上,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有待继续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商事审判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五届区委八次全会确定的松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履行商事审判职能,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商事纠纷,在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新进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重点抓好产权保护、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三项工作。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商事审判的影响,正确适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法律原则,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高度关注P2P等涉众型网络经济犯罪对商事审判的影响,加强研究预判,做好应对准备。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服务由政府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建设,建立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沟通联络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不断完善商事审判工作机制,在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上取得新成效。依托“两个一站式”建设,强化商事纠纷源头治理,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促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商事纠纷繁简分流改革,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不断降低商事纠纷诉讼成本。加强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线上庭审,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深度回应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公开和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商事审判白皮书等,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

  三是持续加强高素质商事审判队伍建设,在提升综合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高素质、复合型商事审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同时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深化年”活动,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清正廉洁确保司法公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我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既是对我院商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更是关心、支持和鼓励。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切实提升商事审判工作水平,为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商事案件:指商事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纠纷形成的案件,主要包括商事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企业)间的民间借贷纠纷、票据纠纷、保险纠纷、涉公司类纠纷、涉破产类纠纷。

  2.商事合同:指商事主体之间因生产经营需要达成的合同,主要包括公司(企业)间的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服务合同、运输合同等。

  3.工作量:指运用司法大数据技术,根据审理时间、开庭次数、裁判文书篇幅等要素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测算,确定其权重系数,再将审结案件数引入权重系数换算即形成工作量,从而实现对法官审理不同类型案件办案业绩的合理评价。

  4.民间借贷利率保护限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36%之间,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24%以上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该部分利息,又请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

  5.保理合同:指卖方与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将其现在或将来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合同。

  6.让与担保:指债务人/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约定将某项财产在形式上转让至债权人名下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债务人到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该项财产返还给债务人/第三人;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第三人协议折价,或将该财产拍卖、变卖后优先受偿。如约定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则财产直接归债权人所有,该约定无效。

  7.审判团队:指以员额法官为主导,辅之以一定数量的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文员、法警)组成的案件审理团队和执行、立案、信访辅助团队。

  8.关联企业实质性合并破产:指对多家关联企业同时进行破产清算时,如关联企业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的,对这些关联企业进行合并破产清算,各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关联企业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

  9.四类案件(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1行):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4条的规定,对于“(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院、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对审理过程或者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

  10.立案后电脑随机自动分案:指案件立案后,按照一定的随机分案规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由电脑随机、自动、直接将案件分配给承办法官的一种案件分配制度。

  11.专业法官会议:指由具备相应审判资历和业务专长法官组成的、主要讨论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的平台,为独任法官、合议庭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并依法依规进行审判管理和监督。

  12.跨域立案:指当事人为方便立案,根据自己意愿,就近选择一家非该案件管辖法院的法院(即协作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材料。协作法院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法院内部协作机制,将该立案申请及材料提交管辖法院审核、登记立案的工作机制。

  13.“四化”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14.“两个一站式”: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要求发挥信息化效能,将全部对外服务工作、影响诉讼进程和审判效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多元解纷工作集约在诉讼服务中心。

 

附件二:
 

有关案例说明


  1.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许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许某在淘宝网开设网店销售酒类产品,因销售假冒五粮液,被五粮液公司诉至徐汇法院,徐汇法院判决许某赔偿五粮液公司7万元。淘宝公司认为许某的售假行为给其声誉造成巨大负面影响,诉至我院要求许某赔偿商誉损失10万元、实际损失2.3万元,我院经审理后判决部分支持淘宝公司诉请。

  2.涉“虹桥自贸城”股权纠纷案:原告营泰公司诉被告虹桥空港公司、第三人徽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我院依原告申请,冻结了虹桥空港公司持有的徽宗投资公司股权。虹桥空港公司收到诉状后向我院反映:徽宗投资公司系“虹桥自贸城”项目投资人,该项目是我区对接进博会重大项目,竣工在即,正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股权冻结将导致银行停止办理手续,使项目面临停工风险。合议庭了解情况后,在法定期限内组织证据交换,在严格审查证据并充分听取当事人诉辩意见后,认为营泰公司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支持其诉请,遂向营泰公司释明法律风险。营泰公司认识到诉讼依据不足,向我院申请撤诉。我院裁定准予撤诉,并在第一时间依法解除股权查封,使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3.王某诉上海中汇金玖三期创业基金合伙企业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纠纷案:王某曾与中汇金玖基金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王某向中汇金玖基金转让其未来可以合法获得的建设机械2,688,172股股票的收益权,转让价款1500万元,并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由王某以一定价格进行回购。合同签订后,中汇金玖基金按约向王某支付1500万元,并办理了上述股票的质押手续。后王某向我院提起诉讼,称双方并无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交易,实际上系属于非法高利贷行为,请求判令《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无效。我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所涉股票收益权转让、回购及相应股票质押,是当前资本市场投融资的一种新型交易形式,不同于单纯的借贷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故判决驳回王某诉讼请求。

  4.虚构买卖关系获取保理款案:上海斐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通过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方式申请保理融资,若保理融资成功,斐讯公司将获得的保理预付款6,000万元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成飞公司;若保理融资未成功,《设备采购合同》及其附属协议自动解除。为此双方还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斐讯公司分三次向成飞公司开具总额77,120,814.17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飞公司则在相应货物验收、签收单上盖章确认收货。根据斐讯公司与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内保理合同》,斐讯公司因此获得保理预付款共计6,160万元,斐讯公司将其中4,000万元交给成飞公司使用,另2,000余万元经成飞公司同意后未实际交付。在保证期间届满后,成飞公司仅向斐讯公司返还2,000万元。为防止损失扩大,斐讯公司向爱建公司偿还了剩余保理融资款本金共计4,160万元,并支付了全部保理融资费用,包括保理手续费及利息。斐讯公司认为双方系通过《合作协议》、《设备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虚构交易事实获得保理融资,并不存在真实的设备采购交易关系,属于通谋虚伪行为,依法应认定无效,成飞公司应返还其余保理预付款并赔偿斐讯公司全部损失。我院经审理后认为,斐讯公司与成飞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真实目的并不在于设备买卖,而是双方借设备采购之名虚构交易进行保理融资,三份协议应确认为无效。

  5.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富淘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纠纷案:会波、富淘两家房地产公司均成立于2000年,股东交叉持股。经营期限届满后,股东无法就经营期限延长等问题达成一致,分别以对方公司为被清算人,向我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涉案标的金额逾10亿元。我院优先考虑调解方式,提出双方互相转让股份、退出对方公司、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等意见,双方股东采纳了上述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我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使两家民营企业经营得以继续。

  6.红楼戴斯宾馆有限公司破产案:自2010年起,上海红楼戴斯宾馆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涉诉,并被判决败诉。原告方向我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共涉及执行案件814件、涉案标的2亿多元。执行过程中,我院对红楼戴斯宾馆有限公司名下房产进行了查封、评估,冻结其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股份并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但红楼戴斯宾馆有限公司确实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我院通过“执转破”程序将其移送破产审查,目前正在清算审理中。

关于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年3月11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总体评价

  商事审判是化解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为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产权保护、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三项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发挥司法规范指引作用。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审结的一批案件入选上级法院精品典型。积极探索推进便民服务举措,更好地满足商事主体多样化需求。二是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组织体系,组建商事审判庭和6个审判团队。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深化破产审判方式改革。严格审判监督,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三是强化审判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营造良好工作作风。注重审判团队梯队建设,开展结对传帮带,加大年轻干警培养力度。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结合审判实践开展调研,提升整体业务能力。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和有关商事审判工作要求,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松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商事审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要求,处理新型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整合审判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二、工作建议

  为巩固现有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商事审判作为法院重点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司法裁判对市场运行的规范引导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促转型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新型案件,统筹解决破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好企业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审慎稳妥办理涉互联网等新的经济业态案件,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要加强对涉外商事活动的研究,提高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水平,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在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严峻形势下,要加强对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需求的研究,采取更多务实创新举措,在企业产权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加大司法服务保障的力度,增强服务保障措施的精准度。

  二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区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更加注重多元化解决商事纠纷,进一步促进各类商事纠纷得到及时高效化解。推进商事纠纷繁简分流改革,着力探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司法办案流程,不断提高商事审判工作效率。强化审执兼顾和执行监督,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成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商事主体的胜诉权益。要认真学习并正确把握商事审判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统一裁判思路,统一法律适用,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法官专业素质。区人民法院要优化商事审判资源配置,充实一线审判力量,配齐司法辅助人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大高层次、复合型商事审判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商事法官驾驭庭审、裁判说理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加强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实行专业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提升商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商事法官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关于松江区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2020年3月11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黄宝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松江区动迁安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动迁安置工作基本情况

  随着松江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市更新的理念不断深化,松江区动迁安置工作有序开展。“十三五”期间,松江区属动迁安置房开工目标是15000套,安置动迁居民7300户。同时,根据市下达我区安置2014—2017年新增在外过渡动迁居民10077户的目标,要求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安置任务。

  对照以上目标任务,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区级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镇通力协作,厘清思路和机制,将房屋征收、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三者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开工区属动迁安置房24391套,累计安置动迁居民16448户。其中,安置2014—2017年新增在外过渡动迁居民6722户,其余3355户计划于今年至2021年6月底全部解决。(详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一)条块结合,下好民生保障“一盘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松江区动迁安置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针对保障房建设进度、安置房交房、在外过渡动迁居民安置等问题作出批示,并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共商解决途径。

  一是注重条块联动,深入一线调研。区房管局会同区规划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靠前指导,先后赴岳阳、中山、永丰、车墩、小昆山等街镇检查动迁安置工作落实情况,了解梳理存在问题并及时回应;召开动迁安置专题会议,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相关街镇共同研究推进动迁安置进度,统筹房源分配,简化手续办理流程,保障后续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依托街镇优势,落实属地责任。相关街镇切实聚焦百姓急难愁盼,摸清动迁安置底数,加大动迁安置房源建设力度,优先解决长期在外过渡户安置需求。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其中2019年区属动迁安置房开工7124套,解决安置长期在外过渡动迁居民5544户。

  (二)主动跨前,拧成克难攻坚“一股绳”

  动迁安置工作与居民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面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安置房建设周期长、周边配套建设滞后、存量房源闲置待消化等问题,区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跨前,勇于担当。

  一是统筹协调,破解堵点难点。在实地调研掌握实情的基础上,由房管部门牵头,会同车墩镇、新城公司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围绕大居保障房建设雨污水临排、周边道路等配套设施问题加强沟通协调,为安置房源尽早交付使用打下基础。同时,启动安置房预分配工作,让动迁居民提前选定房源,进一步压缩房源分配周期。

  二是主动服务,强化政策指导。为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行业难点问题,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跨前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切实保障安置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拓宽渠道,做准房源筹措“加减法”

  切实解决在外过渡动迁居民安置问题是我区重点民生工作。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积极筹措安置房源,在切实督促各街镇对已认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用存量、提增量加强房源筹措。

  一是盘活存量,统筹房源分配。在开发建设安置房的过程中,由于供需方面原因,部分街镇还有近900套存量房源。对于这种供求不一的情况,由区级层面统筹安排全区存量房源,使房源安置效率最大化。

  二是争取增量,多方筹措房源。同步向市属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到泗泾南拓展、佘北大居、南站大居市属安置房源4984套,有效缓解了安置房源紧缺的状况,同时更有利于释放土地资源,为今后松江发展腾出更大的空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等催生新的动迁需求。围绕松江“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随着G60科创走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郊野公园、大型居住社区等重大实事项目推进,带来新的腾地动迁需求,给我区安置房建设、房源筹措增加很大压力。

  二是征收腾地制约安置房建设进度。在我区协议动迁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家庭析产纠纷、无证房屋确权等问题导致部分地块钉子户滞留。同时,相对于货币安置形式,动迁居民更偏向实物安置,腾地进度跟不上动迁居民安置需求,导致部分动迁居民在外过渡周期长,过渡成本高,建设资金压力大,给动迁安置增加难度。

  三是动迁安置协调机制有待加强。从目前各街镇的实际操作来看,因区域发展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匹配的情况,动迁安置缺乏统筹协调,具体表现为:由于安置房周边外配套建设滞后,造成安置房不能及时交付使用;在安置房规划设计时未充分考虑动迁居民的实际需求,房型结构、户型配比等与现实需求存在差异;安置房源的分配机制有待完善。

  四、下阶段重点工作

  对照“十三五”期间目标任务,结合动迁居民户数持续增加的情况,加大动迁安置房建设筹措力度,尽快安置在外过渡居民,充分体现政府公信力,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划引领,高质量推动安置房建设

  动迁安置房建设规划要与动拆迁规模相匹配,确保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可行性。一是注重建设规划的科学性。职能部门要协调各街镇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做好动迁需求预判和安置计划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十四五”安置房建设规划,确保动迁、建设、安置三者同步进行、协调推进。二是突出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在安置基地选址时要尽可能选择配套条件成熟、已形成净地、已落实土地指标的地块,以便尽快进入施工状态;房源规划设计要坚持需求导向,在房型结构、户型配比、功能配套等方面契合动迁居民的实际需求。三是探索开发模式的可行性。对安置基地内的钉子户进行规划避让、加快基地收尾、探索新的开发建设模式,尽快启动项目建设,避免土地无限期搁置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二)统筹协调,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

  紧扣安置房建设这一主线,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抓前期、多筹措、盘存量等方式,多措并举,有力有序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一是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加快安置基地动迁建设进度,对已净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安置基地,抓紧办理开工手续,尽早开工;对仍未净地的地块,探索协议转征收,坚持两条腿走路,以征促拆,尽快净地。二是多方筹措安置房源。加强与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市属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更多大居市属安置房源,缓解我区动迁安置压力。三是合理安置存量房源。盘活全区存量安置房源,在梳理汇总各街镇存量安置房源的基础上,引导异地调剂,进行全区统筹分配。

  (三)精准施策,完善动迁安置工作机制

  围绕安置房建设速度跟不上动迁需求这一现实矛盾,要解放思想、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式,加强政策引领,解决实际矛盾。一是优化安置房源分配方案。在制定安置房源分配方案时,要重点关注在外过渡时间较久的动迁户,优先解决这部分人群的首套房安置问题,切实提高安置效率。二是探索征收安置新模式。提出多元化的安置方案,研究现房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政策,通过政府回购多余的安置面积减轻现房安置压力,同时也给动迁居民更多的选择余地。三是简化安置房建设审批流程。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横向联系,通力合作,进一步简化各类手续的办理流程,对安置房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尽量缩短审批时限,帮助街镇尽快完成各类手续的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松江区“十三五”期间安置房开工、安置情况表

 

附件:
 

松江区“十三五”期间安置房开工、安置情况表

时 间

开工套数

安置户数

2016

6837

6246

2017

4077

3480

2018

6353

1178

2019

7124

5544

合计

24391

16448

2020

开工、安置计划

开工套数

安置户数

5244

2579

 

关于松江区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年3月11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南部新城开发、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土地整治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松江区城镇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动迁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动迁安置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镇高质量推进“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大力推进动迁安置工作,动迁安置房建设明显提速,解决好“老、小、旧、远”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群众看到更多变化、得到更多实惠,实现“居者有其居,安居乐业”的目标。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执行市级下达动迁安置任务情况良好。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列为重点工作,加强统筹推进。区政府把安置房建设和安置工作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多次听取区动迁安置工作的专题报告,协调推进建设进度、安置房交房、在外过渡动迁居民安置等工作。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属地街镇聚焦群众期盼关切,通过市房管局认定覆盖全区的动迁安置房项目,摸清动迁安置底数。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规划,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二)解决痛点堵点,加快建设进度。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在动迁安置房建设过程中,统筹协调、靠前指导,会同属地街镇加大腾地力度,加快建设进度,有效解决建设周期长、周边配套建设滞后、存量房源闲置待消化等问题,切实保障了动迁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

  (三)多方筹措房源,加大安置力度。积极与市属部门协调,争取到泗泾南拓展、佘北大居、南站大居中部分安置房源,将原区油脂化工厂商品房等基地转性为安置房基地,有效缓解了安置房源紧缺的状况。优先解决长期在外过渡户安置需求,启动安置房预分配工作,让动迁居民提前选定房源,进一步压缩房源分配周期。由区级层面统筹安排全区存量房源,解决部分街镇房源供求不平衡的情况,使房源安置效率最大化。

  总体而言,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镇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的过程中,仍面临新的动迁需求不断催生、征收腾地制约安置房建设进度、动迁安置协调机制有待加强等困难与挑战。

  二、意见建议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了满足持续增加的动迁安置需求,不断提升动迁安置房的建管效能,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力度

  要发挥规划布局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结合“十四五”安置房建设规划编制,以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的,根据动迁过渡规模,研究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科学协调推进动迁、建设、安置三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规划、发改、房管、财政、审计等部门与各属地街镇推进动迁安置房建设的责任主体机制和财力分配机制,压实属地街镇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当前时期,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加强联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动迁安置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要针对安置房项目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较长的情况,完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效能。涉及市级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积极破解难题、增强服务、争取支持,申请报批和验收“绿色通道”,相关配套工程同步立项和建设。要挖掘存量充分安置,对于已建成的存量房源,采取优化设计、合理配置户型、改善环境、异地调剂等方式促进安置。

  (二)进一步优化动迁安置工作方式

  要确立“以建促迁、先建后迁、快建快迁”的先进理念,从重视动迁逐步转变到重视安置房建设上来,加大动迁腾地力度和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在建设中加强考核和现场指导督查,根据排定的计划,按时完成安置房的建设,加快实现“房等人”的目标。要坚持动迁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两条腿走路”,研究分析人民群众对住房价值的预期和住房实际持有量,在此基础上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对于有多套房源的安置户,现房安置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通过回购安置面积、实施货币安置等路径,解决房源缺乏、基地无法落实等问题。要坚持安置房建设和房源筹措两手抓,继续在市属动迁安置基地中争取房源。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优化动迁安置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进度,优先解决动迁在外过渡从未安置户数,确保安置工作依法依规,体现动迁安置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三)进一步探索调整动迁安置整体政策

  要切实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树立“动迁安置促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理念,在房市平稳的前提下,提请上级部门推进实施房产税政策,解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动迁实物安置的需求。要探索安置房与公租房、经适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相互转化制度,完善安置房源管理。要科学确定安置房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在满足经济适用的基础上,协调考虑安全、功能、耐久、环保等多方面因素,将人文因素和风俗习惯有机纳入到设计中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周边公共服务和相关配套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邢铁军等同志辞去上海市松江区
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11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邢铁军、龙婉丽同志辞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职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提请辞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邢铁军
                                                                                     2020年3月3日

辞职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提请辞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龙婉丽
                        2020年1月22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杨剑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邢铁军同志的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局长职务。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3月11日)
杨 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被提名为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关心和厚爱,我深感荣幸,更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2月23日,我到区公安分局工作,正式成为松江的一员。按照程书记、李区长、唐主任、刘主席等领导的指示,我迅速融入松江,积极投入到了战疫情、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各项工作中。虽然来的时间不长,但松江人民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期待向往,时刻鼓舞着我、激励着我;广大干部群众唯实唯干、拼搏奋进的精神状态,时刻感染着我、鞭策着我。在松江工作,我倍感自豪、也倍加珍惜。如果此次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携手广大干部群众,全身心投入到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的火热实践中。重点从三方面努力:

  一是勤学善思,迅速进入状态。这是我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高质量推进“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松江已经成为全球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高端制造业主阵地、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重要平台。作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区公安分局也正在以智慧公安建设为总引擎,推动警务机制升级、警务模式变革,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我是松江的一个新兵,之前长期在公安刑侦条线工作,业务存在一定“偏科”,我将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当作政治责任,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班子成员学、向周围同志学,吃透上级精神,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同时,把调查研究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尽快熟悉区情、民情、警情等基本情况,在对表、号脉的基础上,把结合的点找得更准,增强领导素质和履职水平。

  二是真抓实干,创造过硬业绩。按照“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公安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的思路,更加自觉地把公安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打造平安松江,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坚决守住暴恐袭击“零发案”底线,保持命案全破、抢案全破,全力除小恶、治小乱、破小案,打造更多的“零发案”小区,朝着“松江无贼、松江无祸”的最高追求不断迈进。服务活力松江,打响公安“一网通办”服务品牌,落实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八条举措,积极配合“创全”工作,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不断创新服务管理,优化办事体验和营商环境,回应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牵引智慧松江,加快智慧公安建设,以全区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为契机,推动打造精细感知、精确认知、精准行动的区级中脑、街镇小脑,推动全民安防、协同治理和精准警务模式融合衔接,全面提升松江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当前,重点要继续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支持好复工复产复市,服务保障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是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区政府李谦区长的领导下,加强与区政府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配合,多商量、勤沟通,做到分工不分家。严格执行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各项纪律规定,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树立和维护良好形象。

  最后,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如果此次表决未获通过,我也会正确对待、努力工作,继续履行好党和人民交给我的各项职责。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孙禄君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刘恩媛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2020年3月11日下午)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 席:唐海东   杨飞云(女)任向阳   吴建良   钱秋萍(女)
    沈全云   张 磊   王建峰   沈 茜(女)倪东清
    黄水平   洪 涛   张林华   杨桂龙   成尔新
    张文华   吴惠平   张 亮   金杭萍(女)王志坚
    冯 钧   朱 涛   孙月忠   张 峰   张永强
    陆春彪   罗 琳(女)郑丽娟(女)徐菁利   高秋娣(女)
    悟 端   诸 杰
缺 席:徐卫兴

各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列席情况:
列 席:中 山   孙 文   方 松   卢 杰
    永 丰   徐 群(女)岳 阳   高秋娣(女)
    广富林   顾 玮(女)九里亭   俞永新
    车 墩   范田华   洞 泾   诸 杰
    新 桥   刘越飞   九 亭   王道道
    石湖荡   陆朝晖   新 浜   徐桂林
    泖 港   袁 松   叶 榭   曾宪波
    泗 泾   李 花(女)佘 山   殷仁明
    小昆山   徐志翔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5月27日下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东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任杨飞云、徐卫兴、吴建良、钱秋萍和常委会委员出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农业农村委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所作的《关于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审议意见》,并对区政府的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经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测评,最终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朱永田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羌薇同志辞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资格变动事项。

  会前,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玮华作了关于松江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通报、关于松江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与更新利用推进情况的通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玮华,区人民法院院长荚振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峰,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列席会议。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负责人列席相关议程。

关于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
——2020年5月2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与农村委主任 俞玉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基础,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2018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以清五违、清污染、清垃圾、清堆物、清杂草等“五清”行动为重点,有序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至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2018年,崇明、青浦两个区先行试点,其他涉农区去年开始启动,分两年完成。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要求,2019年以来,我区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聚焦规划保留农村地区、水资源保护区,先行选取6个镇,40个行政村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新浜镇、石湖荡镇是整镇推进。截至去年底,40个村的农村人居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并顺利通过了市级组织的第三方考核验收。2020年,我区将在继续巩固提升2019年40个村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完成43个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至今年年底,全区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注重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始终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改善民生福祉、解决“老小旧远”问题的重要途径,多次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精心部署、亲力推进。区级层面,围绕“大动员、微建设、强治理、重文化、大提升”的总体要求,及时调整充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并组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实现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镇级层面,各相关镇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级层面,各整治村根据实际,均制定了“一村一案”的整治方案。全区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和良好氛围。

  (二)注重规划先行。我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文化、地域、基础条件等差异性,在资源配置、整治模式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方案,实现精准施策,以高水平规划引领人居环境整治。在总体谋划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先后制定出台《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案(2019—2020年)》《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项目化、清单化地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和年度任务。在村级策划上,做到分类推进、因地制宜。坚持以镇村规划体系为指引,邀请专业设计团队,形成一村一案,充分展现镇村特色、保护乡情美景、保留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

  (三)注重机制建设。通过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的治理效能。第一,制定任务清单。明确了“无乱搭乱建”等“20个无”和“有景观、有制度”等“10个有”的考核细则,实现了目标任务可量化、工作举措可操作、业绩实效可考评。第二,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每周开展检查,每2周召开例会,每半月进行一次通报,形成了“周周有检查、定期有督查、年度有考核”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对出现的问题,逐项研究解决,构建问题解决闭环机制。

  (四)注重示范带动。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去年我们在每镇选取了1—2个示范村,每个示范村打造1个示范村落。通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先行先试,成功打造了一批示范样板,形成了以点带面、串点成线的良好示范效应。比如,新浜镇文华村、泖港镇胡光村、叶榭镇东石村秉持绿色环保理念,利用整理过程中清理出的废弃轮胎、废旧瓦缸等材料,通过变废为宝,打造小微景观;石湖荡镇新源村、新中村、泖港镇曙光村、新浜镇林建村等注重精细化管理,利用砖瓦、鹅卵石等打造富有浓厚乡村气息的精致小三园,扮靓村庄环境;车墩镇联建村、叶榭镇徐姚村、新浜镇胡家埭村、石湖荡镇金胜村、佘山镇新镇村等纷纷创新“自选动作”,精心党建广场、“口袋公园”等公共区域,真正让农村成为百姓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此外,我们注重现场示范推进,分别在泖港、石湖荡、车墩召开了三次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学习观摩示范村、示范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资金保障。我区先后制定出台了《松江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松江区农村改革与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给予资金保障。2019年,市区两级下拨村庄改造财政补贴17847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考核奖励资金6866.78万元。此外,为鼓励农户进行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我区对农户主动参与宅前屋后环境整治给予每户1000元的奖补,2019年度共下拨资金2826.7万元。

  (六)注重党建引领。一是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通过干部发动,党员带动,激发鼓励农户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中来,自觉维护好宅前屋后整洁、干净、有序。二是切实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将村庄公共环境、垃圾分类、宅前屋后整治、基础设施养护以及长效管护机制等内容纳入其中,并通过开展“最美庭院”“最美农宅”“星级家庭”、环境卫生光荣榜、红黑榜等系列活动以及适当的物质奖励,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形成“良好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认同。三是切实发挥志愿者团队的宣传力,在积极整合挖掘党员、群众、乡贤等志愿力量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治理模式。如胡光村“凌燕”健身队,通过自编自导自演沪剧、说唱、舞蹈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并身体力行地参与指导检查和督促,进一步营造了全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总体而言,在区委的高度重视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村庄规划管理取得新成果。11个相关街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村容村貌有了新改观。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成功创建泖港镇胡光村、新浜镇胡家埭村和文华村3个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积极挖掘造林空间,推进生态廊道、公益林建设,累计种绿178586平方米,陆域森林覆盖率达18.5%;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清理乱堆物、垃圾26966吨、拆除鸡鸭棚等乱搭建4947个,累计拆除存量违法建筑139.31万平方米,全区无违建先进居村创建率达100%,村域环境明显改善;修建口袋公园34个及绿化小景点71处、新装路灯387个、实施墙面白化1348075平方米、增设河岸及道路护栏11035米、新建健身步道2585米,形成点缀农宅村庄的一道道靓丽风景线。三是农村治污取得新成效。集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垃圾有效收集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98%,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实施雨污分流改造1065户,完成村级中小河道轮疏78.51公里,“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环境面貌进一步展现。四是公共基础设施迈上新台阶。在公共厕所改造上,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实现了农村地区公厕建管水平整体提升,累计改造公厕26座;在农村道路上,通过推动农村公路新改扩、提档升级、大中修改造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全区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建养标准,完成村主路、支路和入户路硬化建设77.95公里。

  三、存在的瓶颈和问题

  (一)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面广量大、长期且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大量投入、建管并举。在2019年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我区各村虽然在整治前期大力投入工作,整治中期村容村貌得到改善,但是整治后期有部分反弹现象的出现。

  (二)整治工作中点面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村与村、镇与镇之间不平衡,各村镇对于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各村的投入力度和整治质量参差不齐,最终呈现出来的效果良莠不齐;二是示范点与全村面上不平衡,两者的投入力度、工作进度和整治质量各有不同,造成了示范点整治成效突出,而全村整治成效一般;三是村与村之间整治质量不平衡,虽然示范区域在整体形象面貌上取得重大进展,但细节处理标准不高,没有充分体现乡村本底特色,如农宅之间飞线尚有不少、“小三园”只是简单的圈围、缺少文化创意元素等,都影响了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最终呈现。

  (三)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度不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民是主角。但由于农村居民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对人居环境整治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府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能充分理解,主体意识、参与意识不足。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四)资金保障压力较大。“建易管难”是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难题。财政单一投入不能保障农村环境治理的需要,资金短缺将成为制约人居环境工作的瓶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聚焦“治乱、巩固、提升”的要求,全面完成2020年度43个村的整治任务和2019年度40个村的巩固提升任务,重点是要处理好五对关系。

  第一,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既要遵循乡村建设规律,着眼长远,谋定而后动,做到规划先行、久久为功、统筹协调、梯次推进,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又要聚焦阶段性目标,找准工作突破口,由易到难、由点到面,从村庄清洁行动抓起,不断拓展提升,着眼工作的连贯性、持续性,积小胜为大胜。同时,要统筹建设与管护的关系,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将运行管护机制作为前置要求,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档不掉链,管建同步。

  第二,处理好点上示范与面上推进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立足镇、村实际和农民群众需求,抓好整治村全面建设和示范村巩固提升。既要做到集中力量打造亮点、精品,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带动效应,又要做到全域规划、全域建设、全域提升、全域管理,把农村打造成为“大花园”,把一个个盆景串成一道道风景,实现从一处美向全域美、一时美向持久美、外在美向内在美、环境美向生活美的转型升级新路径。

  第三,处理好政府推动与农民参与的关系。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做好规划编制、政策支持、试点示范等,当好“店小二”。各镇、村要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一是要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促使村民养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规范意识。二是要加强现场学习、整治成果图片推送等有效的宣传引导,同时依托村民议事会等载体,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自觉性。三是要广泛创建星级文明户、环境卫生光荣榜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发挥主人翁精神。

  第四,要处理好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的关系。要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政策、项目,既舍得真金白银投入,又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根据各村的经济实力、发展水平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盲目做项目、造盆景,坚持顺应村情民意循序渐进。

  第五,要处理好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的关系。不搞一刀切,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文化、地域、基础条件等差异性,在资源配置、整治模式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方案,量体裁衣、精准施策,坚决不搞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实行差别化整治,对于规划保留村,优先建设、重点建设,争取进一步提档升级;对于撤并村,不搞盲目建设,保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的同时兼顾美观和品质;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做到精细管理、高质高效,打造精品示范。注重高质量推进,聚焦全域整治,围绕“三清一改”目标,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同时,立足实际,创新“自选动作”、突出特色亮点,围绕打造“升级版”和示范样板的目标,创建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年5月27日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总体评价

  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区委的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以清五违、清污染、清垃圾、清堆物、清杂草等“五清”行动为重点,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推进的工作原则,聚焦规划保留农村地区、水资源保护区,积极打造示范点,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9年共选取6个镇,40个行政村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名单,均已全面完成,并顺利通过市级组织的第三方考核验收。2020年,在继续巩固提升2019年40个行政村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完成剩余43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

  (一)坚持目标导向,组织保障有力。第一时间形成区、镇、村三级协调机制,组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实现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各相关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级全力细化落实。注重党建引领,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村规民约约束力、志愿者团队宣传力,形成党群合力,构建坚强有力的治理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度保障到位。坚持以镇村规划体系为指引,形成一村一案。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问题,先后制定出台《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方案(2019—2020年)》等系列政策文件。联合制定出台了《松江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明确考核细则,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体现高效治理效能。

  (三)坚持效果导向,资金保障及时。区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每镇选定1—2个示范村落整治完成,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有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2019年,市区两级下拨村庄改造财政补贴17847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考核奖励资金6866.78万元,宅前屋后环境整治资金2826.7万元。

  就松江的城市发展来说,乡村既是重要支撑,也是战略空间,是未来发展宝贵的资源。区政府经过2019年的努力,示范村镇的人居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成效是明显的,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已整治完成的村镇效果还需进一步巩固;二是以点及面带动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意见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回应松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更好更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议建议:

  (一)坚持精准施策,注重分类有序推进。紧盯“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需于民,始终把夯实农村环境基础、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首要任务。坚持规划先行和“一村一案”,要区分示范村与其他村的整治标准和定位,示范村要突出亮点和特色,其他村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基础是干净、整洁、有序,制定针对性、个性化的具体方案,进行差别化整治,确保做到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保护乡情美景,保留乡土味道。

  (二)统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明晰市区镇三级资金的使用,统筹分配专项资金和条块投入资金,选择项目要突出实用性和可持续性,不要造好看不好用的花瓶盆景。在资金去向上,要科学统筹,全盘考虑,既要集中力量打造示范村,又要全区普遍提升,村民普遍受惠。防止因资金投入使用不均衡,导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均衡,影响老百姓的整体获得感。同时要严格规范使用涉农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三)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要定期对已完成验收的村落组织回头看,总结经验,及时填补短板和漏洞,巩固整治成效。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评的标准细则,定期督查通报。同时,要努力激发村民主体意识,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努力改变“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促进形成老百姓的事情“自己想,自己做,自己管”的良性循环。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的若干规定》,会议对《关于松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23票“满意”,8票“基本满意”。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钱锋同志辞去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27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钱锋同志辞去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职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变动,提请辞去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钱 锋
                            2020年5月22日

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0年5月27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 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5月23日,上海市松江区第61选区(洞泾镇)、第69选区(九亭镇)、第77选区(石湖荡镇),依法分别补选了李子、肖文高、李谦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李子、肖文高、李谦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由第65选区(新桥镇)选出的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钱锋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0年5月27日,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钱锋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第10选区(方松街道)选出的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钟力炜同志已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钟力炜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钟力炜的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本次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8名。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任命朱永田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朱永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衷心感谢组织多年来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和期望,提名我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人选。如果今天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全力以赴做好人大办公室各项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对我的培养和关爱。我将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人大工作法治性、规范性和程序性极强,我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强化理论武装。同时强化业务学习,开阔视野,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二、勤奋踏实,努力工作。我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当好办公室主任的参谋助手。坚持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以身作则,提升工作效能。积极主动,甘于吃苦奉献,努力做好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

  三、严于律己,恪守规矩。我将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纪守法,严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不管今天是否通过任命,我都会正确对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倍努力,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不断锤炼提升能力,随时接受组织的考验。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羌薇同志辞去上海市松江区
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27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羌薇同志辞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职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提请辞去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羌 薇
                       2020年3月28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陈建英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明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勇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晓枫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华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胡晓晖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顾国华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副庭长职务。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陈建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陈建英,现任松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今天,我在这里就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任命审议作表态。

  如果今天我被任命为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我将一如既往,再接再厉。努力做到: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大局,努力做政治上的领头雁,业务上的排头兵,廉政上的表率者。

  二、尽心尽职、忠实履职,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业务学习,努力钻研审判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专业技能,提升工作能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的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做好表率。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守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力,自觉维护司法的公正、公信。

  如果今天我未能通过审议任命,我将继续加强自身修养的培养和政治理论、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牢记使命,履职尽责。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李 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李明,首先我要感谢组织的长期关怀和培养,感谢人大领导、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和信任。今天,我就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我为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审议作表态。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审判委员会委员肩负着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的重任,肩负着促进辖区社会和谐发展、坚持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的使命。如果我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我愿担负重任,再接再厉,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守初心、担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关心、支持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区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做好本职工作,忠实妥善履职。努力钻研审判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学习法律理论前沿知识,研判疑难案件,将类案审理中发现的普适性问题,及时与干警交流,共同学习提高。做好与上级法院协调的纽带,及时将上级法院的咨询意见、案例材料等予以分享。按照审判管理要求,定期对长审限案件进行监督,做好长期未结案件清控。以身作则,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团结干警同心同德,认真履职。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慎权慎独慎微。我将继续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把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继续加强党性修养,严以律己,坚守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以四责协同为抓手,强化意识、明确分工、细化目标、加强落实。深化对“一岗双责”的理解,多方位履行主体责任。继续结合“三会一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和“两个坚持”等教育活动加强内部管理,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如果今天我未能通过审议任命,我将一如既往,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提升自身修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坚守廉洁奉公和遵守法纪的底线,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黄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感谢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关于任命我为泗泾人民法庭庭长的提请。泗泾人民法庭长期以来致力于为松江北部地区的民生稳定、社会和谐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作为这个有着光荣传统的集体一员,若受庭长任命,更深感责任的重大、使命之光荣。为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修身律己。我将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投入到“四史”学习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等专项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在司法审判中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

  二、勤政敬业。泗泾法庭管辖九亭、泗泾、洞泾、九里亭三镇一街道的传统民事案件,随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审判工作压力大、难度高。为此,我将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及其延伸工作中,既要全力抓好审判主业,确保审判服务大局,审判服务人民,又要全方位参与社区综合治理,深入广泛的和辖区街镇、村居、社区等进行协作或共建联建,践行“枫桥经验”,切实做好司法服务的辐射性和能动性。

  三、平直如水。我将始终牢记党员身份、法官身份,办好案,服好务,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党纪规章,严格约束业外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类监督,确保廉洁公正高效司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如果本次任命未获通过,我仍将努力做到上述三点,并严格审视自身不足,以更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自我革新,继续接受组织考验,人民监督。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徐晓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徐晓枫,今天,我在这里就区人大常委会对我新的职务任命审议作一个表态。

  在执裁庭担任副庭长并主持工作已近四年,四年来积累了不少执裁案件的专业审判经验,同时也在副庭长的岗位上磨炼了自己对队伍的管理能力。

  如果这次赋予我执行裁判庭庭长的职责,首先,我将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加强部门的业务学习和政治思想学习,建立一个思想上、业务上都过得硬的队伍。其次,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党性修养。作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要发挥好带头作用的前提是自身过硬,我将发挥自己的业务能力优势在执裁领域深耕深挖。再次,按照“公正、廉洁、为民”的标准,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总之,我将牢记责任,严于律己,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在生活中慎微慎独,尽己所能,抓好业务,带好队伍。

  如这次任命未能通过,我仍将继续在自己的任职岗位上,为践行司法为民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张 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区人大常委会今天对我的任命进行审议。如果我被任命为立案庭副庭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肯定,面对新的岗位和新的挑战,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努力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工作任务。

  一、树立宗旨意识,坚定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岗位有所变化,工作内容有所不同,但对自己的高要求严标准却不能有所变化,我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切实履行审判职责。

  二、做好角色转换,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审判管理能力。来到立案庭,负责诉调对接工作,我要尽快完成角色转换,认真学习立案条线和民商事业务,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做好基本的审判工作。同时,也要协助庭长抓好全庭的审判管理工作,特别是诉调对接的整体工作,让繁简分流、小额简易等审判改革能稳步推进,落地生根,取得应有的成效,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能感受到效率和温度。

  三、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保持法官清正廉明形象。作为副庭长,我更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市高院的“十条纪律”等纪律规定,视之为“生命线”以自持、视之为“警戒线”以自律,视之为“高压线”以自危。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法官严于律已的廉政形象,用权为民的勤政形象,业绩突出的优政形象。

  如果今天我未能通过审议任命,我将查找剖析自身的不足,并努力改正,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加强业务学习,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组织的考验和人大的监督。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胡晓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胡晓晖,今天,我在这里就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任命审议作表态。如果我被任命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我将努力做到:

  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通过不断学习党的最新理论知识,寻找自身在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我将以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对法官职业道德的不渝坚守,以进取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去。

  进一步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将打好专业基础作为提高审判能力的根本保障。刑事审判肩负着打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任。我将刻苦钻研相关法律法规,潜心研究各种新型案件,努力揣摩和汲取办案精髓,不断提供自己的专业素养。为维护松江地区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作出自己的贡献。

  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恪守“廉洁自律、秉公办案”的为人之道。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切实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处处以党员、法官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力争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我将严格执行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高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等规定。工作中,我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正确行使审判权等权力,为实现司法公正作出自己的贡献。

  如果今天我未能通过审议任命,我也绝不气馁,继续勤奋工作,廉洁自律,为区法院审判工作的圆满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来回报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关心和培养。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顾国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顾国华,今天,我在这里就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任命审议作表态。首先,感谢组织上的信任,提名我拟任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如果能够被任命,我将努力做到如下几方面:

  一、勤奋学习,增强政治定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组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组决策、决定。加强业务学习,不断适应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案件。

  二、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自身修养。

  三、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庭长做好部门工作。结合商事审判庭的工作特点,善于管理,勇于担当,对工作中的难点、管理中的难题、审判中的热点不敷衍、不回避、不推诿,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力,不断学习、不断完善,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如果今天我未能通过审议任命,说明我离岗位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精神面貌,努力提升和完善自我,并将继续作为一名入额法官而不辱使命,为商事审判服务和改善松江的营商环境做出不懈努力。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牛俊鹏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徐志东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5月27日)
牛俊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五年前,在这个庄严的会场,我被任命为检察员,回想起来,我内心仍十分激动。今天,我再次站在这里,更是深感光荣与责任并存。如果我被任命为检察委员会委员,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检察工作始终服务、服从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努力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二、敢于担当,认真履职。立足工作岗位,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树立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切实为人民行使好检察权,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松江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严于律己,接受监督。我将严格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严守办案纪律和办案质量两个底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廉洁自律的人民检察官。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2020年5月27日下午)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 席:唐海东   杨飞云(女)徐卫兴   吴建良   钱秋萍(女)
    沈全云   张 磊   王建峰   沈 茜(女)倪东清
    黄水平   洪 涛   张林华   杨桂龙   成尔新
    张文华   吴惠平   张 亮   金杭萍(女)王志坚
    冯 钧   朱 涛   张 峰   张永强   陆春彪
    罗 琳(女)郑丽娟(女)徐菁利   高秋娣(女)悟 端
    诸 杰
缺 席:任向阳   孙月忠

各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列席情况:
列 席:中 山   孙 文   方 松   卢 杰
    永 丰   徐 群(女)岳 阳   高秋娣(女)
    广富林   马文辉   九里亭   侯 雷
    车 墩   范田华   洞 泾   诸 杰
    新 桥   马连涛   九 亭   柴文芳(女)
    石湖荡   陆朝晖   新 浜   成全新
    泖 港   袁 松   叶 榭   张光明
    泗 泾   李 花(女)佘 山   殷仁明
    小昆山   徐志翔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6月12日下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东出席会议,副主任杨飞云主持会议,副主任徐卫兴、吴建良、钱秋萍和常委会委员出席。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松江区人民政府区长李谦为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补选结果将报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王平为上海市松江区科创发展办公室主任,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诚,区人民法院院长荚振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峰,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列席会议。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决定任命王平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科创发展办公室主任。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2020年6月12日)
王 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有幸被组织提名为区科创发展办公室主任人选,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如果今天通过了我的任命,我将一如既往地保持努力勤恳、拼搏奋进的精神状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严的自我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定不移地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建设。如果未能通过,我也会正确对待,认真反思,找准差距,不断改进,加倍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做到以下三点:

  一、加强学习,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去年,G60科创走廊从秉持新发展理念的基层生动实践上升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重要平台,作为推动这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我将严格对标工作标准,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以政治过硬确保本领过硬,以本领过硬推动工作落实过硬,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成效显著不显著作为个人“四个意识”强不强、责任担当好不好、初心使命践行深不深入的最直接检验,请人大予以严格监督。

  二、积极履职,自觉狠抓工作落实。科创发展办是一个富有战斗力和创新精神的集体,工作推进中没有先例可循、没有案例可依,无论是G60建设方案起草,还是产业协同中心建设,无论是科创云深化推进,还是产融深度对接,都是靠大家的集体智慧、创新精神和拼搏奋进,去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完成了一件又一件重大任务。今后我将会继续与科创发展办同志一起,用狠抓落实跑出G60加速度,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拼搏奋进体现忠诚担当,以服从服务国家战略新使命践行初心使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

  三、筑牢底线,自觉树立法治思维。我将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学深悟透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一手抓好业务、一手带好队伍,时刻以风清气正的政治担当建设规范高效的国家战略平台,努力锻造全办形成层层担责、人人担当、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带领科创发展办全体同志,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排除万难,攻坚克难,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唯实唯干,拼搏奋进,奋力书写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的全新篇章!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2020年6月12日下午)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 席:唐海东   杨飞云(女)徐卫兴   吴建良   钱秋萍(女)
    沈全云   张 磊   王建峰   沈 茜(女)倪东清
    黄水平   洪 涛   张林华   杨桂龙   成尔新
    张文华   吴惠平   张 亮   金杭萍(女)王志坚
    冯 钧   朱 涛   孙月忠   张 峰   张永强
    陆春彪   罗 琳(女)郑丽娟(女)徐菁利   高秋娣(女)
    悟 端   诸 杰
缺 席:任向阳

各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列席情况:
列 席:中 山   孙 文   方 松   卢 杰
    永 丰   徐 群(女)岳 阳   高秋娣(女)
    广富林   马文辉   九里亭   侯 雷
    车 墩   季劲松   洞 泾   诸 杰
    新 桥   刘越飞   九 亭   王道道
    石湖荡   陆朝晖   新 浜   徐桂林
    泖 港   袁 松   叶 榭   曾宪波
    泗 泾   李 花(女)佘 山   殷仁明
    小昆山   赵 超
 

责任编辑: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