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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21-10-06

(2021年7月19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3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条例》执法检查组,采取集中学习《条例》、走访调研、执法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听取了区人社局、建管委、房管局、部分街镇等部门的工作汇报;邀请市有关专家为区人大执法检查组成员、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织《条例》专题培训,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对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和中小企业城相关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部分区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包括在建工地)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见建议。同时,各街镇也结合区域内实际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作来抓。执法检查组通过为期3个月的上下联动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条例》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条例》在我区贯彻实施情况的评价

《条例》自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不断强化《条例》宣传学习,大力营造根治欠薪工作法治氛围,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切实增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机制完善,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全面构建

一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我区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松江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本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拟定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措施。2020年度,先后召开了4次领导小组和劳资纠纷矛盾“清零”行动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分析根治欠薪工作形势,研究具体工作举措。

二是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区人社部门根治欠薪工作的主导作用,人社局加强与建管委、总工会、工商联、市场监管局、信访办、公安分局等区相关部门的联合联动,统筹推进区域内欠薪处置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根治欠薪工作的主管职能,区建管委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其它涉及水务、交通等建设的工程项目,对应由相关行业部门主管负责。充分落实街镇根治欠薪工作的属地责任,坚持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街镇(园区)目标管理考核的范畴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不断压实责任,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区总工会通过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街镇、经开区职工法律援助站的全面拓展,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调解、代写法律文书、仲裁诉讼代理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松江工会系统共参与法律援助案件7293件,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区司法局出台了16条法律服务措施,以法助力企业抗击疫情,并在开发区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咨询等系列服务活动。

(二)强化普法宣传,学《条例》用《条例》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条例》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前后,区相关部门组织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浓厚学法知法用法氛围。如区人社局在《松江报》刊载《条例》问答,录制《条例》宣讲视频,组织在建工地、重点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区司法局在《法治松江》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第一责任人谈法治、农民工维权宣传展板等活动。区工会系统在全区开展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通过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书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农民工普法活动。

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区人社局组织所属人员强化《条例》学习培训,坚持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学习对象、学习层次和学习内容全覆盖。把局属单位和街镇关联人员列为重点学习对象,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网上学习考核等形式,提高学《条例》用《条例》的能力素质。全区人社系统共有134人参加网上专题学习。

三是推进《条例》学习与工作落实相结合。为全面掌握《条例》精髓,提高执行力,根据《条例》明确的工作职责,区相关部门不断强化协作机制,形成共学共治新格局。区人社、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在行刑衔接、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方面加强沟通,提高办案效率。区人社、建管、市容绿化、水务、交通等部门密切联系,明确职责,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力度。

(三)强化全程监管,劳资双方用法守法意识普遍提高

一是强化预防预警,注重源头化解。区相关部门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注重欠薪排摸、事前协商,强化前置化解。注重预警预防。充分发挥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队和建筑管理分中心一线巡查排摸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重点企业、在建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做好事前防控,强化源头治理。区三方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劳动关系形势,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协商机制的基础上,健全了“3+X”(区台办、区经委、区社会工作党委、区商旅委)的多方协商机制,扩大了协商的覆盖面。建立健全三级调解(区联合调解中心、区仲裁调解、街镇基层调解)机制。2020年,区劳动仲裁部门调解劳资纠纷1963起,其中群体性纠纷14起。街镇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劳资纠纷5881起,其中群体性纠纷74起。仲裁部门综合调解率达到74.3%。

二是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制度落实。区建管委持续推行和完善建筑领域“三本台账”管理制度,在原有实名制登记台账全覆盖的基础上,力推劳务人员实名制、“两个台账”登记、人工费分账管理、开设建筑工人实名制工资银行卡等多项管理措施,按照“试点、扩展试点和全面推行”,分阶段推广至所有在建项目,逐步实现全覆盖。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注重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政府投资、国有企业项目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用工管理办法,对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备案监管、规范银行代发工资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推进了本区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有力地提升了监管的实效性。

三是强化支付保障,注重政策托底充分发挥好欠薪保障金在化解欠薪矛盾中的积极作用,用足用好欠薪保障金,对欠薪矛盾激化或企业主欠薪逃匿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符合欠薪保障金垫付条件的,快速、及时通过欠薪保障金垫付予以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本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20年,区人社局共垫付3家企业191名劳动者欠薪总额共计179.47万元。

(四)强化解决问题,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严查欠薪行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主动执法和接受举报投诉相结合,重点监督检查重点行业及反复违法的用人单位,2020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567户,办结“12345”热线工单171件,查处欠薪案件235起,涉及8405人、6763.1万元。区建管委处置农民工欠薪诉求282批次,涉及人数3739人,涉及工资6273万元,调解成功6097万元。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着力攻坚克难。区人社局联合建管委等相关部门重点聚焦南部大居、开发区和建筑工地较多的街镇和欠薪较多的实体型企业,组织联合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11家,其中在建工地50个(包括政府投资项目24个)。查实欠薪企业49家,涉及人数1128人、涉及金额1913.88万元。着力抓好人社部欠薪线索和督办件办理。2020年,我区共完成人社部督办的7条欠薪案件的办理工作,办结率、解决率均为100%。区人社局针对后疫情时期劳资矛盾逐步爆发的实际情况,及时建立劳资矛盾化解区级会商、应急处置、关口前移3项工作机制,采取亮灯预警、多元调解、协商化解等方式处置欠薪纠纷,共排摸劳资纠纷215起,成功化解187起,完成工资清欠142起,涉及劳动者3702人、涉及金额2613万元。

三是加强联合惩戒,完善体系建设。按照市级文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工作,认真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推送工作。2020年以来,区人社局向市局报送了5起欠薪案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了较强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移送公安机关按欠薪入罪论处2起,开展省际协作查处在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2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检查组认为,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普法宣传的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区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及时组织集中培训、联合培训、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但检查中发现,普法宣传往往侧重于规模型企业、区报备受监工程项目,对新业态小微企业、未报备受监的小散工程项目关注较少。

(二)根治欠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随着农民工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解决难度不断加大,个别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解决周期较长,目前我区监察力量配置不足,给队伍建设带来考验。

(三)监督检查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条例》颁布施行,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在落实相关制度上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但在落实的质量上有一定差距,存在纸上应付、消极应对的问题,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查深查实的力度还不够。

(四)《条例》的法律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2020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条例》施行后,尽管处理了5起由总包垫付的欠薪案件,但在实际操作中,《条例》的适应性还不够强,如工资保证金的落实,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等问题,给根治欠薪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事关农民工切实利益,事关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必须进一步加大《条例》贯彻执行力度,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地。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充分利用新媒介,发掘新手段,提升宣传效率和效果。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制订通过本市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关于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制订实施以及各部门各行业的具体职责分工,逐步完善和进一步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

(二)持续推进“三本台账”、“四个全覆盖”等基本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以“三本台账”为重点,即在建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台账”“人工费支付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的基础上,要全面开展欠薪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充分发挥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快立、快查、快调、快审、快裁、快结”的要求,对查实的欠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处置。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设工程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置力度。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做到应列尽列,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欠薪的违法企业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严惩,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工作,保持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四)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防控意识,坚持条块结合,进一步夯实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的管理责任,切实增强联合处置的合力,努力实现欠薪“清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欠薪案件,各街镇、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采取约谈负责人、组织多方协商等措施,积极应对、密切协同、多方发力,切实提高欠薪矛盾的处置效能。对欠薪矛盾可能激化或企业主欠薪逃匿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案件,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欠薪保障金、工资保证金等渠道快速、及时垫付,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全区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欠”的理念,积极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根据执法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加以认真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不断推进我区劳资关系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