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突出办理重点,区人大常委会就在松江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91件代表书面意见进行集中梳理和分类,依照《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09年3月17日,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将涉及企业发展、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发展社会事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的9件代表书面意见,列为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内容,建议政府加以落实,并请将有关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现将重点督办的9件代表书面意见函告你们。
1、《关于从源头上解决松江浦南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议案》(第12号)。
2、《关于对老城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议案》(第25号)。
3、《关于促进松江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的议案》(第27号)。
4、《关于A8出口移至新桥后应建设到松江城区的快速通道的议案》(第29号)。
5、《有关松江区中心医院血液肿瘤风湿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病房就医条件差问题》(第45号)。
6、《关于“迎世博见行动”加强对松江中山中路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建议》和《关于加强城区乞讨人员管理的建议》(第49号和第77号)。
7、《关于轨交九号线和松江公交线路加强衔接的建议》(第52号)。
8、《关于降低农村便民超市商品价格的建议》(第62号)。
9、《关于尽快建立斜塘饮用水源水污染预警机制的建议》
(第68号)。
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