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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松江区第六届人大代表刘永灼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4-01-09

(2024年1月8日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许可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对松江区第六届人大代表刘永灼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