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决定事项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调整2004年预算的决议

2007-04-18

(2004年12月20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规范》中有关“地方财政收入增幅高于10%,或者动用预算超收收入追加预算支出部分超出10%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调整当年人代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沈祥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松江区2004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调整松江区2004年预算,同意地方财政预算收入指标调整为37.5亿元,预算支出指标调整为46.75亿元。

责任编辑: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