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1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沪府[2007]50号批复,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松江区小昆山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上海市区县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在小昆山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设立镇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和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小昆山镇选举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姚卫华
副主任:赵惠瑛、张玉峰
委 员:董 菁、胡 春、诸金国、周志峰、夏连芳、
高春峰、成晓瑛、叶堂生、杨海松
上述人员如有变动,由镇选举委员会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责任编辑: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