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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装潢垃圾堆放点统一规划集中审批的建议

代表团:永丰街道    提议人:徐 群    2021/4/18 18:23:53

  2017年3月14日区绿化市容局下发《关于印发<松江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和区绿化市容局的会议精神,各街道设立临时建筑装潢垃圾中转分选场所,期限约为3年,三年后建筑装潢垃圾统一进入区级建筑装潢垃圾处置场所。按照要求街道于2017年5月在街道杨家浜路申报了50亩绿化用地的临时用地手续,设立临时建筑装潢垃圾中转分选场所,用于居民区建筑装修垃圾及整治垃圾的临时分类分拣,临时用地审批期限为“2+1”年,至2020年5月临时用地许可即将到期。根据最新精神,区级处置通道无法满足各街道的建筑装潢垃圾处理需求,目前街道申请的临时建筑装潢垃圾中转分选场所仍需继续使用,但原申请期限将于2020年5月到期。
  建议:
  1.区规土局能够继续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2.区绿化市容局能会同区规土局对全区建筑垃圾中转场所布点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审批,以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