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团:叶榭镇 提议人:马红英 2021/4/18 18:27:29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幼有所育”是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提法。因为,近年来,市民百姓对公共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突出,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社会各界的呼声更加强烈。
据调研摸底,2017年,松江区0-3岁户籍婴幼儿人数为16507人,常住人口0-3婴幼儿人数为26518人,两者合计超过4.3万名婴幼儿。与此对应的公共托育现状则捉襟见肘。我区现有公办托儿所仅一家,2个班68名幼儿,民办托儿所1家,5个班100名幼儿;民办幼儿园32家,40个班607名幼儿;在区教育系统备案的民办早教机构有5家,参与早教的幼儿共22个班566名。上述合计有1341名幼儿是在正规的托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或半日制的养育和教育,仅占幼儿数的3.1%。另外在全区17个街镇中,16个街镇设有卫计委系统建立的优生优育早教服务指导中心,主要以计时制、公益性收费,目前在读0-3岁幼儿共计1839人,占幼儿数的4.3%。除此之外,高达92.6%的幼儿是由家庭养育、临时照看或在各种机构就读。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目前松江区公共托育服务的需求量大,供需矛盾突出。
根据2017年问卷调查显示:女性生育二胎的意愿不高,调研对象中仅有8.1%已经生育或者打算生育二孩,56.4%的女性不打算生育二孩,35.4%的女性尚未考虑清楚。在调研中发现,女性不愿意生育二孩的原因,超过40%提到经济压力太大,缺乏带孩子的帮手,公共托育不完善,入托难、入托贵等。
建议:
1.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公共托育模式的建立和探索,是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课题。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动跨前指导、联合攻关突破、创新流程机制,研究和制定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质量标准,明确公共托育的准入模式,建设标准,退出机制,建立服务评估督导制度,规范托管行为。政策性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促进我区托育事业发展。
2. 将社区幼儿托管点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规划体系。城乡社区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公共托育和社区养老体系建设一样都是涉及每家每户的基本民生需求。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托儿所部分应布置在建筑一层,在建筑结构上有很多严格规定。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将社区幼儿托管点建设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
3. 适当放宽社区幼儿托管点开办条件,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管。我区近年来虽然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义务制教育的投入,但学前教育在区域、城乡、人群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还是较为突出。在政府公共配套尚不能完全满足家庭对0-3岁学前教育迫切需求的情况下,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社会早教机构,教育、卫生、消防、市场监管(食药监)、民政等部门适当放宽前置审批,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管。通过对有条件的社区新建,对符合标准的民办早教机构、民办幼儿园补贴、改建、升级等多种模式,盘活存量资源,共同解决幼托问题。这样既可以弥补资源配套不足的现状,又可以为更多的适龄幼儿提供认知、情感、能力与行为发展方面的良好支持。同时,围绕我区“G60科创走廊”,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胆尝试推进社区与园区的托育联动模式,让园区职工享受到“身边”的托育资源带来的便捷服务。
4. 加强资源整合,功能升级。据初步实地调查,在全区16个街镇的优生优育早教服务指导中心中,能够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幼托场地(基本条件包括: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一楼,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有独立进出的大门,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幼托点所属居村委及周边居民无异议)的街镇共有7个。可以以街镇为主体,充分整合优化社区早教指导中心、睦邻点等公共服务平台,对有条件拓展托育功能的平台,加大专业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建立便捷型、小规模、“喘息式”社区托育服务点,为更多幼儿提供全天制、半天制、小时制等灵活多样的婴幼儿入托方式。
5. 加强保育人员品德和技能培训。保育人员的品德是从业基本守则,同时需要具备保健护理、保育教育、安全救护等复合知识和技能。在目前幼儿园师资、卫生保健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在人社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结合本地大龄无业女性就业需求,确定相关部门开展幼儿托管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并负责资质审定。